2007年5月5日星期六

第十七篇 2007年5月5日(星期六) 羅詠芳傳道

經文:王下13至15章

是日金句
………….行耶和華眼中為正的事(十四章3節)

我的讀經心得

  1. 我們所做的事,神看為正事還是惡事呢?
  2. 透過這些王,我們可以學習到什麼?
  3. 你們的敬拜生活怎樣?

牧者心得
  從十三至十五章的經文中,我們可以看到有關以色列和猶大諸王的簡短記錄,與以利沙的告別,首先我們從十三章開始看吧!
  約哈斯順理成章地承繼父親耶戶的王位(十35、十三1),他面對亞蘭人的迫害(十三:4-5),原因是約哈斯行耶和華眼中為惡事,效法耶羅波安(十三:2)。同時間約哈斯祈求耶和華,希望耶和華救他脫離亞蘭人的手,耶和華就應允他的祈求(十三:4-5),但約哈斯他們仍然不離開耶羅波安的罪惡中(十三:6),最後亞蘭王滅絕約哈斯的民,只給約哈斯留下十馬兵、十輛車和一萬步兵(十三:7)。約哈斯的兒子約阿施作以色列的王(十三:10),他在耶和華眼中行惡事,而且與約哈斯犯同一的罪不願意離開耶羅波安的路,而耶羅波安使以色列人陷入罪裏(十三:11)。在十三章四節中說到以利沙得了一個會死的病,以色列王就對快死的以利沙說:「我父!我父!以色列的戰車馬兵啊!」(十三:14),以利沙的回答是叫王取弓和箭來,叫以色列王開朝東的窗將箭射出,原來以利沙叫王將箭射出的意思是耶和華得勝的箭,就是戰勝亞蘭人的箭,但當以利沙叫王將箭打地時,王就打了三次,以利沙就十分之憤怒,為什麼不擊地五六次呢?打了三次就不打,最後以利沙死了(十三:20)。從此我們可以看到王的信心不是太大,就連打地都只打了三次,而不是五六次,其實我們有時都好像王一樣,信心不太大,明明知道主是得勝的那一位,都會用了自己的方法去做事,最後才找神的幫助,我們真的得反省自己對神的信心有多少?
猶大王約阿施的兒子亞瑪謝登基,亞瑪謝與他父親約阿施一樣在耶和華眼中是行正事(十二:2、十四:2-4)。試捫心自問,自己在耶和華眼中我們所做的事是正還是惡?事實上,我們的人生中,總有我們樂意效法的人。我們效法的對像是幫助我們行在神的心意上,還是叫我們有意無意地得罪神?後來有人背叛亞瑪謝,他就逃到拉吉,最後一些叛黨就派人將亞瑪謝殺死(十四:19-20)。耶羅波安二世是約亞施的兒子(十四:23),但他在耶和華眼中行惡事,但他收回以色列東與北邊界之地(十四:23-29)。
  第十五章記載猶大王和以色列王在耶和華眼中所做的事是正還是惡。我們就一起看看那一個王是正還是惡。為正事的有:猶大王亞瑪謝的兒子撒利雅登基,是一位相當年輕的王,年約十六歲,為耶和華眼中為正事(十五:1-4)。猶大王烏西雅的兒子登基,同樣地都為耶和華眼中為正事(十五:32-35)。為惡的有:耶羅波安的兒子撒迦利雅(十五:8);迦底的兒子米拿現登基(十五:17);米拿現的兒子比迦轄登基(十五:23);利瑪利的兒子比加登基(十五:27);他們全是在耶和華眼中為惡事(十五:9、18、24、28)。
  甚至有一個王作了一個月之後就被米拿現推翻(十五:13)。
  如果我們細心觀察,就會發現相同的地方,耶和華喜悅行神心意的王;但他們卻繼續燒香和沒有將邱壇廢去(十五:4、十五:35)。相反為惡事的全都是犯同一錯誤,就是離不開耶羅波安尼八的罪(十五:9、18、24、28),就是沒有帶領百姓敬拜耶和華。這樣我們可以注意是神喜悅我們獻祭,過敬拜和親近祂的生活--雖然他們仍有生命中的污點。相反地,不離開罪的人是神不喜悅,由此可見是耶和華是聖潔,公義的主。就用這篇經文成為今天我們的借鏡,身為一個王如果不做好自己的本份,不行耶和華眼中為正的事時,他們的結局是被人擊殺。當然不是說現在不行正事就是被人擊殺,而是我想帶出的訊息是行耶和華眼中為正事的人,主是會祝福,如行正事的王,最後他們會安葬在大衛的城裏,這是神給他們的祝福。所以今天我們需要過正直的生活,如我們的敬拜、祈禱、行事為人是怎麼樣呢?這需要認真的想一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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