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5月18日星期五

第八篇 2007年5月19日(星期六) 譚淑賢傳道

經文:希伯來書第八章

是日金句
我們所講的事,其中第一要緊的,就是我們有這樣的大祭司,已經坐在至大者寶座的右邊。(來八1)

我的讀經心得

  1. 耶穌是否成為你生命中第一要緊?
  2. 耶穌在天上的帳幕作執事,替那些信靠祂的人祈求。你有否珍視這禱告的權利呢?
  3. 你是否活在新約中,你與神的關係如何?

牧者心得
  本章經文開始時,作者特別提醒我們在前一章所論述的事當中,第一要緊(最重要)的就是我們有這樣一位大祭司:聖潔、無邪惡、無玷污、遠離罪人、高過諸天、照著麥基洗德的等次,憑神起誓而立的耶穌(7:20; 7:26)。這句話證明了在前一章所有的講論,目的都是讓我們認識耶穌乃是第一要緊的。今天,我們有否學像作者一樣,在我們所做、所講的事中,要讓人認識耶穌成為一切所有事物的第一,又對人有第一緊要的關係?祂是已經坐在天上至大者寶座的右邊的那一位。(8:1)。其實在1:3已論到此情況:這證明了祂在十字架的得勝,使我們罪得赦,而祂可以坐下安息,是所有以衪為大祭司之人的安慰和保障,同時也讓我們看到衪的尊貴,因為衪有資格坐在天上至大者寶座的右邊。

  祂在聖所,就是真帳幕裡作執事。這帳幕是主所支的,不是人所支的。地上的帳幕是人所支的,而天上的帳幕是主所支的,地上的帳幕有隔開聖所和至聖所的幔子,但天上的真帳幕卻因基督在十字架上的得勝,已經開通了至聖所的路,使我們能坦然地進到神面前。而且基督仍然在天上的真帳幕裡作執事,替那些信靠衪的人祈求(7:25)。哈利路亞! 這真是我們的福氣,有這樣一位尊貴的大祭司在天上為我們代求。這是十分難得的,今天,我們有否珍視這禱告的權利,把我們的需要告訴我們的代求者?
  經文又告訴我們,如今耶穌所得的職任是更美的。這約原是憑著更美之應許立的(8:6)。這是因為耶穌已經得著天上的大祭司職任,比地上的祭司更超越,正如衪憑著為人受死贖罪的功勞,作了那用衪自己的血所立之約的中保--更美之約的中保。「中保」一字 (8:6,9:15,12:24),都是論及祂是這更美之新約的保證者。只有在祂的血的保證下,我們才可獲得新約中的一切福份。這約原是憑更美之應許立的。所謂更美的應許,就是耶31:31中所提之約,本章8節如此引用並指出神的應許:「看哪,主說,日子要到了,我要與以色列家和猶大家另立新約。「更美的應許」暗示著是要跟另一個「美好的應許」作比較。這另一個美好的應許就是經文提及的: 不像我拉著他們祖宗的手,領他們出埃及的時候,與他們所立的約。」(8:9)這就是西乃山的約或律法的約。但8:10-12說明新約是這樣的:「神要將衪的律法放在他們裡面,寫在他們心上。」神要使他們能明白衪話語的意義而存記在心裡,又使他們愛慕神的話,有能力去實行。如此,「我要作他們的神,他們要作我的子民」,這是神應許給我們的福樂。我們以耶穌基督為中保所立的新約,使蒙救贖的人成為神屬天的子民,使人與神有更密切的屬天(靈)關係。這不單是一種外表上的關係,是在生命上,真正成為神的子民。而且,「他們不用各人教導自己的鄉鄰,……因為他們從小至大的,都必認識我。」信主的人不用像從前一樣,要人將律法逐條教導他們,因為新約的律法既放在人的心裡,以愛為一切行事的總則,又有聖靈引導我們認識真理(約壹2:27)。
  「我要寬恕他們的不義,不再記念他們的罪愆。」因為耶穌就是新約的中保,衪的血能徹底贖去人的罪(9:15),使神寬恕人的不義。神「不再記念」意思是神永不想起,完完全全的赦免了人的罪愆!從以上的經文,我們可以知道,
  1. 神和我們所立的新約的內容是:神的律法已寫在我們的心上。我們以愛為一切行事的總則,因為藉著聖靈的內住,引導我們想起神的律法來,就如: 愛仇敵(太5:43)、不要論斷人(太6:1)等等。
  2. 我們是神屬天的子民,神就是我們的福樂,並且可以與神建立更密切的關係,神也赦免我們的罪愆。今天,你是否活在新約當中?
  3. 最後,上帝既立了新約,就以前約為舊,那漸舊漸衰的,就快歸於無有了(8:13)。這說明新約勝舊約。舊約時代,聖殿比祭司更重要,聖殿一旦被毀,整個制度就廢止,藉獻祭的贖罪之功就不再生效。但新約最重要的是大祭司(耶穌基督)本身的完全。我們既有這樣完全升入高天的大祭司,則不論有無可見的聖殿,救贖的功效將會永存不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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