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5月19日星期六

第九篇 2007年5月21日(星期一) 楊天恩牧師

經文:來九1-10

是日金句
那頭一層帳幕作現今的一個表樣,所獻的禮物和祭物,就著說,都不能叫禮拜的人得以完全;這些事連那些飲食和諸般洗濯的規矩,都不過是屬肉體的條例,命定到振興的時候為止。(來九10-11)

我的讀經心得
  1. 聖所和至聖所各有甚麼物事?
  2. 這些舊約的祭禮規舉對我們有何意義?

牧者心得
  整章第九章聖經都是給我們舊約和新約的對比,這承襲了第八章的討論。舊約中出現的禮儀和規矩,都是屬肉體的條例,但是到了振興的時候--就是神改革和更新的時間(九10)。關於舊約中會幕的器物和規矩,都記在出埃及記卅七和四十章中。
  在舊約當中,神已經設立了一切的祭禮和規矩--有為眾祭司而設的聖所,裡面有金燈臺、放陳設餅的桌子和陳設餅。金燈臺是為著在會幕中祭司們有足夠的亮光敬拜而用的,而陳設餅共有十二份,分別代表十二支派,要每週更換,為的是供應祭司的需要(利廿四5-9)。
  但至聖所就不同了!至聖所只有大祭司能一年一次的獨自進去,要每年帶著血,為自己和百姓贖罪(出卅10)。在至聖所裡,有金香爐,象徵人的禱告達到神的台前;又有神的約櫃,是要提醒我們「神與人相遇」(出廿五22)--是的,神願意與人相遇和同在。櫃裡的嗎哪說明了神是行神蹟、供應的神,亞倫的杖提醒神在以色列人歷史中施行的拯救。最重要的是兩塊法版,說明了神對人的心意--透過祂的律例典章叫人得生命。這些都應該是在神的同在中,被人發現的事實。但是我們也不要忘記,在象徵神同在的約櫃上面就是施恩座(原文是蔽罪的意思)。施恩座不是一張椅子,卻是兩個「基路伯」的影子罩著的空間--神是施恩的神,神是蔽罪的神。
  然而,為甚麼神要振興和更新這些規矩呢?
  作者願意讀者知道,這些規矩都是神所設立的,祂有主權決定怎樣施恩。故此,我們不應尋求一些表面的宗教(表樣)來達到遇見神的目的(實質)。
  而且,舊約中與神相遇的事情不是普遍為我們每一個人而設的,故此,基於神的恩典,祂要與我們每一個人相遇。故此,神要更新這祭禮的儀式。這也是聖靈在我們內裡的工作,指明到至聖所的路。明顯的,這也是神給我們的恩典。
  不錯,我們要記著,我們原是靠恩得救,也靠恩成長的。不是因為我們靠著甚麼外在的行為,或宗教的方法。只要我們活在一個同意神的作為的心態中時,我們準能發現神新的工作和帶領,叫我們驚奇和訝異於祂帶給我們的恩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