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6月28日星期六

第三十一篇 2008年6月27日(星期五) 林惠欣傳道


經文:民廿六


是日金句:

「你們要將以色列全會眾,按他們的宗族,凡以色列中從二十歲以外能出去打仗的,計算總數。」(民二十六2)


我的讀經心得:


  • 第一次和第二次點算人數的分別在那呢?
  • 在第二次點算人數中,那一個支派的人口減少是最多呢?


牧者心得:


這章第二次點算以色列人數,而第一次點算以色列人數是記載於第一及二章。第一次和第二次的點算人數在總數上相差並不是很多,但各支派數目的差別則很大,而最顯著的是西緬支派,他們的人口減少很多,由原先5萬9千3百人減至2萬2千2百人。

在第二次點算人數後,神便列出分地的原則︰

一. 按被數的人數多少,而分給各人 (54節)。
二. 地域是抽籤來決定 (55節)。
三. 按祖宗的名字來承受地業 (55節)。

人多則多分地,人少則少分地,至於支派的地,就由拈鬮而決定。「拈鬮」是在一定的條件下,抽出甚麼籤就算數。對我們來說,抽籤是單靠我們的「運氣」,而決定的,但在箴言十六章33節說:「籤放在懷裡,定事由耶和華。」

聖經很清楚的說出,我們人生無論是大大小小的事情均是神為我們安排的,因為連我們在人看似出於「運氣」的抽籤結果,也是出於神心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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