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6月2日星期一

第九篇 2008年6月2日(星期一) 楊李靜儀師母

經文:民六章

是日金句
耶和華對摩西說:「你曉諭以色列人說:無論男女許了特別的願,就是拿細耳人的願(拿細耳就是歸主的意思;下同),要離俗歸耶和華。(民六1-2)

我的讀經心得
  1. 拿細耳人的生活方式與一般人有何分別?
  2. 神對分別為聖的人有甚麼要求?
牧者心得
  「拿細耳」(Nazar)希伯來文的意思是「分別」,拿細耳人是指任何分別為聖,完全奉獻給神的人。聖經當中提及過兩個拿細耳人,一個是撒母耳(撒上一10-11),另一個是參孫(士十三2-5)。撒母耳是她母親向神許願,甘願將撒母耳獻給神作為拿細耳人。而參孫卻是神特別呼召要他作拿細耳人被祂所用。不論是自願或是被神所召,作為拿細耳人就要過離俗的生活方式。
  1. 放棄世俗對肉體需要的注重。神吩咐作拿細耳人的,要遠離一切酒類和各樣葡萄的製品。對當時的人,葡萄酒和葡萄製品是很普遍的食品(耶穌和門徒吃的逾越節晚餐,也以葡萄汁作為飲料),葡萄酒亦有治療腸胃問題的作用(保羅也教提摩太喝點酒來治療他腸胃的問題-提前五23),但作為拿細耳人,這一切都要禁戒。
  2. 放棄世俗對榮辱的判斷。當時的社會視男人蓄長髮為羞恥,因為唯有女人留長髮,男人蓄長髮是乃作女人所為,不被接納。但作為拿細耳人就不可剃頭,由髮髻長長。
  3. 脫離世俗不潔的生活習慣。人生、人死是人生必然會發生和遇到的事,但生了孩子的婦女(利十二2)和死屍(民五2)都被視為不潔。作拿細耳人,就是最親的人死了,也不可接近他們的屍體。
  4. 拿細耳人的生活是以獻祭作為完結。神命定以色列人要獻的祭,包括贖罪祭、燔祭、平安祭、素祭、奠祭和搖祭(利一章至七章),拿細耳人在完結他離俗的生活以前全都要獻上。
所以弟兄們,我以神的慈悲勸你們,將身體獻上,當作活祭,是聖潔的,是神所喜悅的;你們如此事奉乃是理所當然的。不要效法這個世界,只要心意更新而變化,叫你們察驗何為神的善良、純全、可喜悅的旨意。(羅十二1-2)

  「分別為聖」並不是神對一小撮稱為「拿細耳人」的要求,拿細耳人只是神用以向我們啟示祂對聖潔要求的途徑,今日神也要求我們過分別為聖的生活。

「他們要如此奉我的名為以色列人祝福;我也要賜福給他們。」(民六27)

  成為聖潔,是為祝福其他人,而神也必賜福給分別為聖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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