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4月3日星期二

第十篇 2007年4月3日 (星期二)陳智聰傳道

經文:撒上26至28章

是日金句

「……耶和華必照各人的公義誠實報應他。」(撒上26:23)

我的讀經心得

  1. 比較大衛和掃羅有甚麼態度上的不同?

牧者心得
  從今日所看的經文中,我們再次看見兩位耶和華的受膏者,對神的不同態度;明顯地,大衛是一個非常敬畏神的人,在24章大衛不願加害掃羅,原因是大衛明白掃羅是耶和華神的受膏者,他因為尊重神的原故,就算掃羅定意要殺害他,他仍然選擇不加害掃羅。而在今日的經文中,第26章大衛第二次被掃羅追殺,但他仍然因尊重神,而不願加害神的受膏者掃羅。縱然大衛的手下亞比篩講出了這是殺死掃羅的最好時機,但大衛仍然選擇尊重神,他情願相信神會為他申怨,也不願用自己的方法去殺害神的受膏者;(撒上26:10-11)「…..他或被耶和華擊打,或是死期到了,或是出戰陣亡;我在耶和華面前萬不敢伸手害耶和華的受膏者。…..」可見大衛對神的尊重是何等的大

  坦白說,大衛的生命是否完全呢?可以肯定地說大衛的生命一定不完全。在27章我們看見當他逃往非利士人的地方時,他也因為政治上的理由,而幫助迦特王瑪俄的兒子亞吉去侵略其他的民族,甚至作出一些滅族的行為。這顯明了一個事實,大衛的生命仍然無法逃避他自身的有限性,就是他活在一個罪惡的環境中,無法完全作出正確的決定,這也可能是人類生存在世的無奈。當然,大衛仍然在這環境中盡力地顯出他對神的忠誠。當亞吉要去與以色列人打仗時,他曾要求大衛隨他出戰,但大衛只願做亞吉的護衛長,意即他只會保護亞吉,而不會為他侵略神的子民。
  相反,掃羅同樣是神的受膏者,但他的生命卻只顯出其不斷的敗壞。首先掃羅在明知大衛不會背叛他的情況下,仍然反口去追殺他,可見掃羅已經變成了一個毫無誠信的人。掃羅不但失信於大衛,而且他也失信於其按神心意而定立的法規。掃羅自己定立了法規,在以色列國內不可有交鬼行巫術的事,但掃羅卻因為自己未能得到神的指引,而去找一個交鬼的婦人,企圖把撒母耳招上來,這件事就記載在(撒上28:3-20)。
  當然,這件交鬼的事件是需要被詳細地解釋;(路16:19-31)不是清楚地講出了「活人與死人之間是不能溝通」的這個屬靈原則嗎?為甚麼聖經在這裡卻記載了一個交鬼的事件呢?事實上,以上的經文的確講出了死人與活人不能溝通的原則,而且聖經也嚴厲地遣責交鬼的惡行(參:申18:9-12;利19:31;利20:6),交鬼的人並不是真的招到了死人,而通常只是在和欺騙的靈相交。那麼聖經為何記載撒母耳被招上來?當我們細心地查看經文時,我們可以看見v11掃羅的確要求婦人把撒母耳招上來,但v12卻讓我們看見,婦人未有使用法術前,她已看見了撒母耳。當撒母耳真正出現的時候,交鬼的婦人感到驚惶v12,這說明了撒母耳的出現超出了婦人的預期,她期待出現的不是撒母耳,而只是一個邪靈,但如今撒母耳真的出現,婦人甚至把他誤以為是一個神v13。顯然撒母耳的出現不是出於婦人的法術,而是出於神的特別作為。這個情況就如(路9:28-36)記載,耶穌改變面貌時,忽然有摩西和以利亞顯現一樣。
  由於掃羅對神的藐視,他的生命就不斷地敗壞,最終神讓先知顯現,為要傳達神將最終審判掃羅的信息。
  弟兄姊妹,當我們比較大衛和掃羅的生命時,我們可以看見,兩位同樣是神的受膏者,但兩人面對神的揀選,就有完全不同的態度;大衛選擇尊重神,就算環境和人事上對他不公,他仍然堅決地尊重神,雖然自身並不完全,受著環境和其他因素的限制,但仍然盡力地對神顯出忠誠。反觀掃羅,環境和資源等種種條件都比大衛好,但他的生命就顯出了對神的藐視,最終被神審判。
  弟兄姊妹,我們同樣是被神揀選的一群(彼前2:9)「惟有你們是被揀選的族類,是有君尊的祭司,是聖潔的國度,是屬神的子民,要叫你們宣揚那召你們出黑暗入奇妙光明者的美德。」神的聖靈亦普遍地澆灌在我們身上(徒2:17)「神說:在末後的日子,我要將我的靈,澆灌凡有血氣的。」那麼,我們應當怎樣看待神的恩典呢?我們在態度上會做大衛,還是掃羅?重視神的恩典,尊重神的主權,這是每個基督徒都應當學習的生活態度。正如王一平牧師所言:祂大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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