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4月13日星期五

第十八篇 2007年4月13日(星期五) 林惠欣傳道

經文:撒下20-21

是日金句
眾人行了王所吩咐的。此後,神垂聽國民所求的。(撒下廿一14)

我的讀經心得
  1. 為何有三年饑荒呢?那饑荒是如何解決的?

牧者心得
  大衛年間有三年饑荒,他求問神,神回答他,這三年饑荒是因為掃羅及其家族流人血之家,殺死基遍人的罪,約書亞當日奉神的名答應基遍人,決不讓他們遭受其他迦南人被滅絕的命運(書九15,18-26),但掃羅卻殺害了他們,因此得罪了神。大衛曾宣告,居於耶和華帳幕的人,「他發了誓,雖然自己喫虧,也不更改」。(詩十五4雖然這是掃羅那代的事情,應該跟大衛及他的國民沒有關係,但是因著罪的緣故,而受咒詛,以致三年的饑荒。罪沒有對付,饑荒就不會改善,也無法經歷神的賜福、恩典和得勝。
  大衛召集剩下的基遍人來問他們︰「我當為你們怎樣行呢?可用甚麼贖罪,使他們為耶和華的產業祝福呢?」 (v.3) 基遍人說:第一,我們不會因為那事殺以色列人。第二,是掃羅家犯這樣的錯誤,你要把他家裡的七個人交出來。當大衛把這七人交出,那七人被懸掛在山上時,聖經記載,那一天正是動手割大麥的日子,就帶來奇妙的豐收。當時饑荒已經有三年了,罪被對付後,就帶來農產的豐收。掃羅家的七個人被懸掛在基比亞,就是掃羅被揀選作王的地方。正意味著在那裡出問題,就在那裡對付。當我們對付了罪,我們就會看見生命的豐收。
  多謝耶穌,我們現在不需要交出那七個人,因為耶穌已擔當我們的罪,掛在木頭上,死而復活為我們以及我們祖先所犯各樣的罪,包括流無辜人血的罪。只有祂的血能夠赦免所有的罪。今天我們有沒有面對我們的罪呢?我們有沒有在那裡跌倒,就對付那裡,在跌倒的地方站起來。當我們對付了罪後,我們便可以經歷神的賜福、恩典和得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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