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4月27日星期五

第十篇 2007年4月27日(星期五) 林惠欣傳道

經文:王上20-21章

是日金句
我敬畏耶和華……王上廿一3

我的讀經心得
  1. 亞哈犯了那些錯誤呢?
  2. 現在我們有沒有行耶和華眼中看為惡的事呢?
牧者心得
  亞哈也許是很多人的寫照。在他生命中有很多軟弱,因為他不夠堅持,所以就一步步走向錯誤。我們一齊看看亞哈的錯誤。
  1. 被聳動信從偶像︰「從來沒有像亞哈的,因他自賣,行耶和華眼中看為惡的事,受了王后耶洗別的聳動,就照耶和華在以色列人面前所趕出的亞摩利人,行了最可憎惡的事,信從偶像。」(25、26節)我深信亞哈當初一定沒想到自己會去拜偶像。墮落總是從疏遠神開始,最早只是有一點點不合乎上帝的原則和規條。律法本是為保護我們,但我們常因一點點好像很合理的藉口,就一步步疏遠神。不合乎上帝原則的,不論有多合理,永遠是陷阱的開始,使我們遠離上帝。
  2. 動貪念︰拿伯因敬畏耶和華(王上廿一3),不敢違背神所訂的律例和法則,而亞哈則因為心裡的貪婪,完全聽不見拿伯在說甚麼。當亞哈被貪婪抓住時,根本不去想神曾說的話。我們若愛世界就不能同時愛上帝。貪婪是屬於人的,不是屬於神的性情。當我們有了一點點的失誤,但我們卻沒有時刻警醒自己,那我們的腳步便會開始遠離神。世界上的利益、價值觀常會影響我們。亞哈也是如此。他身為一國之君,竟貪圖一個尋常百姓的葡萄園。這事種下了後來惹動上帝怒氣的根由之一。上帝要把所有的災禍臨到他家,凡屬他家的男丁沒有一個不被剪除。
  3. 濫殺無辜︰在廿一章7-8節中,我們看到亞哈並沒有動手殺拿伯,也沒有共謀。但到了廿一19節,「耶和華如此說,你殺了人」。那是因為拿伯雖然不是死在他的手下,卻是死在他的名下。這對我們是個很好的提醒。我們不會故意去作一些不對的事,但常無意的接受世界的觀念,在人的罪上有分。亞哈既沒動手殺拿伯,也無共謀,但拿伯死後,他卻去得好處。有時候,我們基督徒要留意,雖然我們什麼都沒作,但我們所得的來源是否不義?上帝是聖潔的。舊約中有清楚說:不義之財和不道德之財不能進耶和華的庫(書六18-19)。故此,猶大賣耶穌所得三十塊錢,丟在聖殿中,祭司說那是血價,不能入耶和華的庫。基督徒不但不能作不好的事,也要留意是否有得到因不義而來的好處。我們的上帝是聖潔的,祂不但不要我們行不義之路,也不要我們得到因不義而有的好處,祂不要我們坐罪人的座位,站罪人的道路。(詩一1)
  最後在20節以利亞對亞哈說:「你賣了自己,行耶和華眼中看為惡的事。」求神保守我們,活在世界上充滿了各樣的陷阱,我們需要常在神面前求祂光照,看我們裡面是否有貪念,是否有遠離神的動機。我們需要神幫助,不但不行惡,也不在人的罪上有分。求主幫助我們,不但不行惡,且要成為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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