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1月9日星期三

第六篇 2008年1月7日(星期一) 楊天恩牧師

經文:路二41-51

是日金句

耶穌說:「為什麼找我呢豈不知我應當以我父的事為念嗎?」(路二49)

我的心得

  1. 你認為聽見耶穌答問律法的人,為何感到驚奇?

牧者心得

  耶穌在十二歲的時候,表現了他特別的地方。

  耶穌的出生令他受到不少的限制。有些學者指出,耶穌十二歲上聖殿並不尋常。因為一般來說,猶太人的孩子到十三歲,才到聖殿進行成人禮,在其中有一環節,就是與文士對答律法。耶穌因為他童貞受孕的出身,使他變成了好像是馬利亞未婚產子的孩子,所以他不能正常的按著律法,十三歲才進行成人禮。然而,耶穌這樣的成長背景,沒有令他受到限制,相反他對律法和神的熟識,叫人另眼相看,甚至感到驚奇。我相信路加寫這段聖經時,有箴言九10在他的頭腦中:「敬畏耶和華是智慧的開端;認識至聖者便是聰明。」這便是耶穌的寫照--他對神的敬畏,使他的聰明出類拔萃。弟兄姊妹,耶穌的榜樣正說明,我們的出身或背景不能取代我們後天對神的敬畏。這種敬畏使我們渴慕更認識神、知道神的事情,以父的事為念。

  難怪路加以這句說話,結束記載耶穌的童年:「耶穌的智慧和身量,並神和人喜愛他的心,都一齊增長。」(路二52)這絕不是因為耶穌是神的兒子、或其他的偶然所使然,而是他對神的敬畏,使他變得在神和人面前都蒙喜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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