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1月14日星期一

第十二篇 2008年1月14日(星期一) 楊天恩牧師

經文:路五12-26

是日金句

但要叫你們知道,人子在地上有赦罪的權柄。」(路五24上)

我的心得

  1. 耶穌進行醫治服事時,祂流露怎樣的心腸?當中有何意義?
  2. 文士和法利賽人為甚麼對耶穌有意見?對我們這群學效耶穌服事樣式的人,有何啟迪?

牧者心得

  一個被膏抹的人必然勇敢地流露神的屬性。

  從這兩段記載中,耶穌毫無保留的彰顯了神能力的同在,並且把「耶和華拉法」(神是醫治者,出十五26)活現在人的眼前。

  神的膏抹使人能行出神所命定的事。(路四16-18)或許有時我們不太清楚神在我們生命中特殊命定的是甚麼,或者在不斷親近神、認識神、生命成長的過程中,我們會越發清晰。然而就算我們不清楚神在我們生命中的特殊命定,神在聖經中對我們的應許和要求也是清晰的,只要我們願意靠著神的聖靈行出來,我們也可以看到令人驚奇的事,好像耶穌一樣。

  痲瘋病人問一個很有意義的問題:「主啊,如果你肯……」(v.12)當然,耶穌是神的兒子,所以祂也是醫治的主。然而,正如我們一直強調,耶穌在地上沒有用祂神子的權柄(腓二6),所以耶穌實在是靠著聖靈的恩膏彰顯神的真實,就如我們也可以靠著聖靈的恩膏工作一樣--因為當耶穌離開後,我們就是祂地上的代表(約十四12)。耶穌工作時,祂行出醫治的神蹟,並不單因「他肯」,更重要的是,他肯定了「神肯」。作為一個被聖靈膏抹的的人,必須對神的心腸有足夠的認識,才能在服事中流露神的性情--甚至因為流露神的性情,而見到神工作的果效。

  文士和法利賽人就是不明白這方面,所以挑戰耶穌工作的方式。(v.21)然而耶穌要表示出,「人子在地上有赦罪的權柄」(v.24)。因為神不單要醫治人的疾病,最大的醫治,在於人從罪惡中被拯救出來。(醫治與拯救,在新約聖經中為同一個字!)

  事實上,我們要有心理準備,在神的恩膏下運作,總會讓人感到不舒服,別人會感到我們像是「僭妄」一樣(v.21)。因為我們好像做了一些只有神才應做的事。對的,那些事只有神才可以做,而我們只是在膏抹下的器皿。那些事情完成並不因為我們,只因「神的靈在我身上,祂用膏膏我……」(路四16)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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