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1月29日星期二

第廿五篇 2008年1月29日(星期二)陳智聰傳道

經文:路九18-45

是日金句:

「耶穌又對眾人說:若有人要跟從我,就當捨己,天天背起他的十字架來跟從我。」(路九23)

我的讀經心得:
  • 基督徒領受權柄,為了甚麼?
  • 恩膏當用在甚麼地方上?
  • 基督徒生命所追求的「卓越」,與世俗的「成功」有何分別
牧者心得:

基督徒追求卓越的生命,本來是一件非常之好的事情,也是實踐管家職份的大好機會,能善用神賜給我們的一切,讓神得到榮耀。但在追求卓越的同時,我們也可能會不自覺地被世俗的價值觀同化。當人把「基督徒生命的卓越」與世俗所表現的「成功」劃上等號時,我們作為基督徒的人生方向,也可能因此迷失。對於世俗,「成功」所代表著的就是權力、榮耀(有能力控制他人,亦有人會為你效力),但基督所彰顯出來的生命卻不是這樣。

v18-20耶穌問門徒:「眾人說祂是誰?」,門徒所給的答案,都是當時在猶太人心目中,或宗教上有地位的人士(施洗約翰、以利亞、古時先知中的一位,甚至是基督「猶太人所盼望的救主」),這些人士都是當時在民眾的心目中(特別在宗教上)具有權柄的,也具備了「成功」的要素。假說耶穌當時起了少少的邪念(當然祂沒有),祂就立刻可以控制民眾,甚至自封為王。但在v21-26耶穌似乎極力地排除這樣的事情發生,祂囑咐門徒不可將祂基督的身份向別人宣揚,免得群眾對祂有錯誤的期望。

耶穌有沒有能力呢?答案是肯定的。在v28-43中,耶穌在彰顯榮耀,和趕出污鬼的事件中,都說明了祂有權柄和神的大能。但在v22-26和v43-44中,耶穌卻顯示出屬神的能力和權柄是怎樣使用的;答案就是為別人的生命、也為神的國而付出代價,甚至犧牲自己的生命。這就是基督徒生命所追求的「卓越」,為的就是成全他人、服侍他人。基督徒的生命被聖靈膏抹,所為的也是這樣。盼望基督成為我們的榜樣;「越大的膏抹,越大的服侍心志。」共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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