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9月24日星期一

第三篇 2007年9月24日(星期一) 楊天恩牧師

經文:馬可福音二1-22

是日金句

但要叫你們知道,人子在地上有赦罪的權柄。(可二10)

我的讀經心得

  1. 您從這段經文中對耶穌言行的記載,學到甚麼作領袖的技巧?
  2. 您又學到甚麼關於作僕人的心態?

牧者心得

  可能你會認為,今天我會跟你分享耶穌怎樣回應信心。然而,我想從另一角度:「耶穌是僕人式的領袖」來反省今日的經文。

  祂能把握機會,完成祂存在的目的,服事別人。耶穌很清楚祂存在的目的:「……我也好在那裡傳道,因為我是為這事出來的。」(一38)所以,祂所有做的事情都圍繞著這存在的目的。你看到經文記載,很多人因耶穌聚集,甚至沒有適當和足夠的地方容納這些聽眾,客觀環境並不完善--然而「耶穌就對他們講道」。(二2)祂確能把握機會來完成祂生存的目的。今日,可能我們在生活上、工作中、事奉裡,常感歎時不我與,但我們「不一定要有波地才可踢波」(王一平牧師語),只要想「踢波」,我就能踢!

  耶穌是鼓勵別人的人。當耶穌看見那四個人,抬來了癱子,甚至拆通屋頂,把癱子縋下來,耶穌看見了他們的信心。(二5)所以祂對癱子說:「小子,你的罪赦了!」祂總會做一些甚麼事來鼓勵別人的信心!耶穌不單按著人信心的大小程度來挑戰,耶穌總會在鼓勵別人信心的時候,提昇他們的信心程度。所以耶穌沒有即時說:「起來,拿起你的褥子行走!」(二9)因為這對任何人來說,都更為容易。我們要成為鼓勵和建立信心的人!

  耶穌善於觀察人心。祂知道文士在「心裡議論」他(二7-8)!多麼奇妙!我也以為耶穌有從聖靈來知識的言語,洞悉人心。事實上,作為領袖,我們要知道人心中所思、他們的需要。有時要靠我們「醒目」、「識睇眉頭眼額」;但當然,同時也需要聖靈的感動。唯有認識人的需要,才能成為幫助別人的人、挑戰別人的人、建立別人的人。

  耶穌有膽色去做一些自己應該做,但在別人眼中有爭議的事情。耶穌呼召人所不齒的利未,以及和其他稅吏、罪人吃飯時,文士認為祂做得不對。然而,祂知道祂來是要召罪人(二17),所以祂所行的,能針對實際的需要,並且勇於完成祂理應完成的事情。使命必達!

  今日,當我們說我們要服事教會、服事世代時,耶穌的榜樣理應成為我們的模範。您願意今日活著的,乃是基督在您裡面活著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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