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8月31日星期五

第十三篇 2007年8月31日(星期五) 林惠欣傳道

經文:那鴻書全卷

是日金句

萬軍之耶和華說︰「我與你為敵、必將你的車輛焚燒成煙、刀劍也必吞滅你的少壯獅子。我必從地上除滅你所撕碎的、你使者的聲音、必不再聽見。」(鴻二13

我的心得

  1. 我們的悔改是否一次情緒激動的回應呢?我們有沒有時時儆醒,不要再犯相同的罪呢?


牧者心得

那鴻書和約拿書一樣,同樣是論到亞述國的首都尼尼微的事,在約拿書提及尼尼微城的人因為悔改,離開惡行,神就改變心意,不降災禍給他們,但事隔約150 年,尼尼微卻再次罪惡滔天,使神再不能容忍。所以神便透過先知那鴻,宣告尼尼微必遭刑罰、預言尼尼微將要受罰的情景、解釋他們受罰是由於他們的惡行。先知毫不含糊的指出,犯罪的必會受罰。在這我們可以反省一下,悔改不是一次情緒激動的回應,而是要離開所行的惡,是天天、時時、刻刻靠著神做每一個決定,無論是戒毒、戒賭、戒煙、戒酒、離開情慾的罪、離開金錢的誘惑、改掉一個惡習等等……這都不是一次就能勝過的,而是要時時的儆醒,不要給魔鬼留地步,免得像尼尼微一樣,令到神不能再容忍。

在第二章13節我們可以見到一句很可怕的說話,就是「萬軍之耶和華說:我與你為敵……」這是多可怕的光景,我們憑甚麼與神為敵呢?但神說:「此乃命定之事。」,即是說,事情發展成這樣不是突如其來的,不是忽然會變成這樣的,乃是一步一步的發展成這樣,是明知道會這樣,卻偏這樣行,所以,以致會有如此下場!今天讓神的話提醒我們,不要明知故犯,因為神是輕慢不得的,不要像尼尼微城的人一樣,落得如此下場「此乃命定之事」!

最後,求主幫助我們趁著今天,我們還在神的恩典中,讓我們快快的回轉,不要讓自己硬著頸項,以致我們與神為敵,這是多麼可悲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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