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8月8日星期三

第三篇 2007年8月8日(星期三) 楊天恩牧師

經文:提前三

是日金句
這家就是永生神的教會,真理的柱石和根基。(提前三15下)

我的讀經心得
  1. 聖經中對教會領袖的要求,我達到了多少?在那方面要改進?
牧者心得
  為何保羅對作教會領袖的人有那麼高的道德要求?這是因為我們的信仰是從神而來「敬虔的奧秘」(提前三16),這事是整個教會都知道的:「就是神在肉身顯現,被聖靈稱義〔或譯:在靈性稱義〕,被天使看見,被傳於外邦,被世人信服,被接在榮耀裏。」這就是教會純正信仰的規模。既然如此,我們事奉的並不是人手所造,人的智慧所設想的神,卻是至高的神時,我們這些服事者豈不更應反映這被服事的神的地位和價值。而且,正因為這是奧秘,世界也不一定能理解我們所傳的,故此,服事神的人的敬虔生活,就成為他們認識神的指標。(三13)
  保羅指出一件很重要的事:教會是永生神的家,是真理的柱石和根基。一個家庭的重要性在於孕育和培養下一代,承傳家中上一代的美好價值(現在大家都不多談了,因為大家在個人主義的影響下,越來越不重視群體,甚至群體的基礎--家庭)。正如聖經告訴我們,神的家就是理的柱石和根基,家人就是活在真理的圍環中,被神的真理所薰陶。故此,作為教會的領袖,也需要在家庭中活出真理的樣式來,也要幫助家人同樣活出基督的信仰。(三4)或許大家不太明白和合本聖經所列出的各項生活要求,現以《現代中文譯本》的翻譯作大家參考:
  • 教會領袖必須是一個無可指責的人。
    1. 他只能有一個妻子〔或譯:他只能結一次婚〕;
    2. 他為人要嚴肅,能管束自己,生活有規律,樂意款待異鄉人。
    3. 他必須善於教導;不酗酒,不打架,性情溫和,不貪愛錢財。
    4. 他必須善於處理自己家裏的事,善於管教兒女,使他們知道事事服從。一個人不知道處理自己的家,怎能看顧上帝的教會呢?
    5. 教會領袖也不應該是初參加教會的人,免得這人心高氣傲,蹈魔鬼的覆轍而被定罪。
    6. 他在教外也必須有好聲望,免得受毀謗,陷入魔鬼的圈套。
  • 教會領袖的助手(就是執事、或是組長,各級事奉人員)也必須有好品格。
  1. 他們必須說話誠實,不酗酒,不貪財,應該以清白的良知持守信仰上的奧祕。
  2. 他們應該先受考驗,無可指責才可以擔任職務。
  3. 他們的妻子〔或譯:每一個助手只能結一次婚〕也得有好品行,不說閒話,要莊重,事事都誠實可靠。
  4. 每一個助手只能有一個妻子,而且必須善於管教兒女和治理家庭。(三2-12)
  事實上,有很多人羡慕作教會的領袖,這真是好的。(三1)但我們也應同時了解作為領袖必然有作為領袖的要求和責任。很多人以為在教會中單憑愛心行事,就可以降低事奉的標準,這並不符合聖經的教導。然而有些人卻說:「既然參與教會事奉有那麼多要求,我作一個平信徒就好了。」這也違反了聖經中對教會的理解。就算我們不是領袖,也應在神的家中,被真理所圍環,被真理所薰陶。是的,我們的信仰不是單為我們的得救,乃是為「被萬邦傳揚、被世人信仰」的。(三16)這就是我們要在教會傳承我們使命的同時,傳承我們生命品質的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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