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8月24日星期五

第七篇 2007年8月24日(星期五) 林惠欣傳道

經文:摩五-九章


是日金句

耶和華向以色列家如此說︰「你們要尋求我,就必存活。」(摩五4

我的心得

  1. 你現在行事為人的準則質與神的標準還有多少距離呢?

  2. 神向你發出了祂慈愛的呼聲,你會如何回應神呢?

牧者心得

神說:「我知道你們的罪是何等多,你們的罪惡何其大。」(12) 這一句我們可見,神的容忍似乎已經去到極限了。所以先知阿摩司在第五章不住向以色列發出請求︰「尋求祂」(46814)。神渴望人回轉,喜歡人真誠地來到祂面前,尋求祂的面。神願意給人機會,祂再一次要求百姓只要他們現在願意棄惡行善,神必與他們同在,他們必得存活。否則主耶和華萬軍之神必降臨國中,又派使者使各樣的災禍加在他們的身上。但很可惜他們喜愛虛浮的事,終日荒宴之樂,絲毫沒有警覺到神的腳步近了,他們還以為降禍的日子很遠。

第七章神指示阿摩司三個異象:蝗蟲的異象、火的異象、準繩的異象。前兩個因阿摩司向神求赦免,所以神就免除了前兩災。這兩個異象,神說後悔即表明神是滿有憐憫與恩慈。神是樂意赦免我們的罪,問題是在於我們本身是否願意認罪。但在第三個異象中,當主以準繩來察驗神百姓的生命,這是絕對公平的。「準繩」是神的子民應該遵行的事,是衡量他們行事為人的準則。因為在末日,神也指示使徒約翰要以葦子為量度的杖,要將神的殿、祭壇、與在殿中禮拜的人都要量一量 (啟十一1) 。在神的量度下,神會按著他們所行的罪而施行審判。盼望弟兄姊妹能以神的話,作為我們日後行事為人的準繩;人縱然失信,但神仍可信,祂必定按著各人所行來賞賜或報應他們。

第八章神對以色列人說明了一件事,就是他們沒有機會挽回,因為已經壞透了,正如夏天熟透的果子,已經不能再保存了,神的刑罰要臨到他們的身上。神指著雅各的榮耀起誓說︰「他們的一切行為,我必永不忘。」(7) 當神起誓時,這是表示事態非常嚴重,前面神指著自己的聖潔起誓(2),之後是指著自己起誓(8),現在是指著雅各的榮耀起誓(7)。神強調審判是不能改變的事實。

最後,在第九章我們見到神的審判及以色列將來的復興。神是充滿憐憫,祂雖有刑罰,但卻不滅絕淨盡,並且預言有一天要使他們復興;使他們重建大衛的帳幕,恢復他們昔日的榮耀。在五至九章中,我們看見一件很重要的事,就是神深愛屬祂的人;神對以色列人卻有挽回的愛,在刑罰中卻帶著回轉的期望。

信主的人若犯罪,神會用各種的方法及各樣的環境來催逼他們轉回,甚至可能會使他們受苦,好叫他們能回轉歸向祂。像參孫一樣,他多次不聽從神的話,最後被捉拿,剜去雙眼,受盡凌辱;到他願意悔改回轉,神就再次使用他,使他所殺的仇敵比之前更多。今日神己發出了慈愛的呼聲叫我們回轉再一次歸向祂,尋求祂的臉,用祂的準繩來作我們行事為人的準則。今日你是否願意回應神的呼聲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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