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7月23日星期一

第卅五篇 2007年7月23日(星期一) 楊天恩牧師

經文:徒廿一37-廿二21

是日金句
……他又說:「我們祖宗的 神揀選了你,叫你明白他的旨意,又得見那義者,聽他口中所出的聲音。因為你要將所看見的,所聽見的,對著萬人為他作見證。」(徒廿二14-15)

我的讀經心得
  1. 當你面對別人質疑你的信仰的真實性或信仰的態度時,你會怎樣面對?
  2. 保羅怎樣分享他的信仰經歷?他分享的方法對你以後分享信仰有甚麼指示?

牧者心得
  當保羅在耶路撒冷被猶太人圍捕的時候,他站起來對他們「分訴」。(廿二1)「分訴」的意思就是辯護。但請留意,保羅的辯護絕不是為自己而作,而是為著傳揚福音而作。很多時,當有人對我們的信仰有意見,我們或許會急著說明自己的看法;就好像彼得在大祭司後院,面對有人質疑他是耶穌的門徒時,他急忙地三次否認與耶穌的關係一樣。然而保羅卻沒有單為自己辯護,反倒把握機會,傳揚福音。這樣的見證能否鼓勵我們更效地在別人質疑我們信仰時,更有力地為主作見證、傳揚主道呢?
  保羅分享有關耶穌在他身上的工作時,也有一些地方值得我們學習。
  1. 當他談及自己的事情和人生時,不是為要突顯自己的好處、自吹自擂,而是突顯自己的不足、自己需要神的地方。
  2. 他談到耶穌與他相會的經歷。但他並不是說這經歷令他有多高超;相反的,他談到這經歷對他的意義,對他與神的關係、自己的使命帶來的正面的影響。
  3. 他談到他對與耶穌相會後的回應。正如雅各教導我們,我們「要行道,不要單單聽道」(雅一22);同樣,我們與耶穌相遇後,也應有正確和積極的回應。耶穌不會單為「被我們看見」而向我們顯現。祂顯現必然帶著對我們的差遣,所以我們以行動回應是最合適的行為。
  總的來說,保羅再一次重申與主耶穌相遇對他人生帶來的震撼。是的,這鼓勵我們在困難和失意時,再次以禱告的心重檢我們與神相會的經驗,這使我們在履行使命的過程中,得以堅持。同樣的,我們也應不斷追求與神相會的經驗,使我們能常常被祂的同在激勵。對詩十六11的提醒是對的
在你面前有滿足的喜樂;在你右手中有永遠的福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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