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10月29日星期一

第四篇 2007年10月29日(星期一) 楊天恩牧師

經文:以賽亞書第九至十章

是日金句

因有一嬰孩為我們而生;有一子賜給我們。政權必擔在他的肩頭上;他名稱為「奇妙策士、全能的神、永在的父、和平的君」。他的政權與平安必加增無窮。他必在大衛的寶座上治理他的國,以公平公義使國堅定穩固,從今直到永遠。萬軍之耶和華的熱心必成就這事。(賽九6-7)

我的讀經心得

  1. 從這段聖經中,你認為神是一位嚴厲的神嗎?為甚麼?
  2. 如果你是以色列民,你會怎樣理解神的作為?

牧者心得

  神的確是計劃和掌管萬有的主。固然神的百姓是悖逆的民,然而神卻為他們預備了救法。不單是為當代而有的救法,更是永遠的救法--在加利利地要看見榮耀。(賽九1)這顯然是指者耶穌基督說的!正如今日所列出的金句所說--萬軍之耶和華的熱心必成就這事。

  但祂的百姓是否領情?「這百姓還沒有歸向擊打他們的主,也沒有尋求萬軍之耶和華。」(九13)以致神藉著先知四次的宣告神懲罰他們的決心:「雖然如此,耶和華的怒氣還未轉消,他的手仍伸不縮。」(九12;17;21;十4)百姓的問題在那裡?他們

  1. 存著驕傲自大的心(九9),不願意投靠神;
  2. 作領袖的引導百姓走錯路(九14-15);
  3. 百姓行強暴,攻擊弟兄(九18-21);
  4. 屈枉窮人(十2)

  在神的眼中,這些行為就是「褻瀆」(十5)--因為他們原本是神的子民,理應有神的樣式,然而他們的生活方式卻願神的本性違背。故此,神決定興起亞述成為祂自己懲罰百姓的棍和杖。(十5-6)

  不過,亞述也因為自大的心和他高傲的眼目,而遠離了神本身的計劃,甚至自以為靠自己的能力來成就一切。(十12-25)神是公義的神,祂「必成就所定規的結局」。(十23)神的絕不是為懲罰而懲罰,祂在煉淨祂的百姓以後,仍然要與祂的百姓同在。

到那日,亞述王的重擔必離開你的肩頭;他的軛必離開你的頸項;那軛也必因肥壯的緣故撐斷(或作:因膏油的緣故毀壞)。」(賽十27)

膏油就是神同在的彰顯。膏油也意味著神的醫治--祂的同在就是醫治。對!儘管神會管教和責打祂的兒女,但祂仍然是同在的神。在祂的責打中,祂的兒女要被教導而成長。如果我們用相同的眼光來看神在我們身上的作為,我們也能認同祂對我們的愛。是的,當聖靈在我們心裡幫助我們向父神呼叫「阿爸,父!」(羅八15)的同時,肯定地不單叫我們經歷像父子一樣親密的關係,也有嚴父與孝子的關係。如果祂為我們預備了永遠的救法,那麼我們為甚麼會害怕父神在愛中的督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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