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10月20日星期六

第廿六篇 2007年10月20日(星期六) 楊天恩牧師

經文:馬可福音十四53-72

是日金句

你們必看見人子坐在那權能者的右邊,駕著天上的雲降臨。(可十四62)

我的讀經心得

  1. 耶穌為甚麼能在祭司長面前堅持祂的身份?
  2. 彼得為甚麼不能承認耶穌?他的經歷,對你有何提醒?

牧者心得

  這段聖經不單提及耶穌,也提及彼得。大抵他們二人的經歷所產生的對照,可以給我們一點亮光。

  如果你不善忘,耶穌今日站在大祭司面前受審,是自己選擇的「十字架」。然而,「祭司長和全公會尋找見證控告耶穌,要治死他,卻尋不著」。(v.55)祭司長盡了很大的努力,捏造假見證,仍然不能陷害耶穌(vv.56,59)--祭司長已經無所不用其極,因為按著十誡,他不應該作假見證陷害人。(出廿16)耶穌正告訴我們一件事,就算落在不公義的環境,祂仍重視自己的身份和使命。(v.62)如果祂只是想著自己的利益和自保的話,恐怕你與我今天都不能得著神給我們的救恩。

  相反,彼得卻只重視自己的安危--他在這特別磨難的日子,已經忘記了耶穌呼召他得人如得魚。(可一17)他在過去的三年間,做的正是這樣的工作,和耶穌一直同工。三年在他生命中烙下的印記,卻在重視自己安危的情況下,消退得無影無踪。為甚麼呢?彼得並沒有將耶穌的話放在心上:「人把你們拉去交官的時候,不要預先思慮說什麼;到那時候,賜給你們什麼話,你們就說什麼;因為說話的不是你們,乃是聖靈。」(可十三11)讓聖靈在我們的心中說話,就使我們仍然重視神在我們生命中的呼召,我們也就能順服在神的大能中。或許我們要付出代價,但正如耶穌說:「凡要救自己生命(或作:靈魂;下同)的,必喪掉生命;凡為我和福音喪掉生命的,必救了生命。」(可八35)耶穌因為順服和重視神給與的真實生命,故此欣然面對磨難,結果祂肉身的復活,見證了神應許的真實。今日,或者我們希望保護自己,就算在見證基督的事情上,也希望免招任何損失;然而,沒有了對福音的堅持,或許就使我們與神真實的工作、神給我們真實的生命隔絕了。

  耶穌要求我們學效祂的樣式,負祂的軛(太十一29),好使我們以祂所賜的生命服事祂。你準備好像耶穌一樣勇於完成主的使命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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