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6月18日星期一

第六篇 2007年6月19日(星期二)陳智聰傳道

經文:徒四32至五11


是日金句:

「那許多信的人都是一心一意的,沒有一人說他的東西有一樣是自己的,都是大家公用。」(徒四32)


我的讀經心得:
  • 門徒為了甚麼事變賣一切?
  • 不同的奉獻態度帶來了怎樣的結果?

牧者心得:


有很多人當看到(徒四32-35)的經文時,都會以為初期教會的門徒在實行一種共產主義式的生活方式。但其實他們所實踐的,是一種奉獻和管家職份的最終極表現;v32「沒有一人說他的東西有一樣是自己的」,他們的「公用」不是為了生活,因為他們本來就是有田地的人,他們根本沒有必要為生活變賣田地,他們為了甚麼事而這樣做?他們為的是要支持整個宣教的運動,讓神的工作擴展,v33「使徒大有能力,見證主耶穌復活,眾人也都蒙大恩」為了這個使命,他們甘願奉上自己的一切。(太六21)「因為你的財寶在哪裡,你的心也在那裡。」

在(徒四)門徒奉獻的是自己一切的財產,而到了(徒七)司提反甚至奉上自己的生命,為宣教而殉道。

為了宣教的工作,各人實踐了奉獻和管家職份的最終極表現;各人明白自己只是管家,一切的資源只是神把它們托付給我們去管理,因此當神的工作需要使用這些資源時,他們都甘願奉獻出來,v34而且神也使他們沒有一個缺乏的


在(徒四36至五11)路加舉了兩類不同奉獻態度的人物,以說明正確奉獻態度的重要性,和它會帶出來的果效;第一類人以巴拿巴為代表,第二類人以亞拿尼亞及其妻子為代表。

巴拿巴代表著一些真誠地為支持神的工作,而甘願變賣一切奉獻出來的人。在這章經文中,他只是一個忠心地奉獻的人,但在(徒十三)就開始記載巴拿巴被聖靈差遺,與保羅同工直接進行宣教的工作,而且大有能力地在當時世界的不同地區傳神的道,也奉主的名行出大量神蹟奇事,並建立了多個教會。正確的奉獻態度,一個甘願為神奉上一切的心,使巴拿巴日後成為了一個被神使用,大有能力的使徒(明顯地在巴拿巴身上顯出了強烈的使徒恩賜)。

而亞拿尼亞和他的妻子,雖然也變賣田地奉獻給神,但他們的奉獻卻帶有欺騙的成份,(徒五4)彼得對他說:「田地還沒有賣,不是你自己的嗎?既賣了,價銀不是你作主嗎?」其實亞拿尼亞大可以對彼得說:「我只是將賣田地的價銀一部份奉獻出來,其他的我自己留下。」我相信如果他是這樣回答彼得,他可能不用死在使徒面前,最多只能說他們信心不足夠。但亞拿尼亞現在卻欺騙聖靈,明明只奉獻了一部份,卻說自己已奉獻了全部,企圖用這種欺騙的手法在教會中換取像巴拿巴這等人的名聲。彼得對他們的評論是撒但充滿了他的心,叫他欺哄聖靈。由於他與妻子都懷著這惡心,結果令自己召來被神擊殺的懲罰,也令教會其他人知道神有祂可敬畏的一面。

不同的奉獻態度,帶來了不同的果效,因此為你的奉獻負責是極為重要的。弟兄姊妹,請不要把奉獻看成是一個儀式,在它背後其實有一個更深層的意義;它反映著你的心。(林後九7)這樣教導我們「各人要隨本心所酌定的,不要作難,不要勉強,因為捐得樂意的人是神所喜愛的。」就讓我們在奉獻的事上討神喜悅吧!為宣教的事工,為大使命奉上自己,也求神大大的使用我們,像巴拿巴一樣大能地證實主耶穌的復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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