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5月28日星期三

第五篇 2008年5月28日(星期三) 楊天恩牧師

經文:民四1-20

是日金句

人在最小的事上忠心,在大事上也忠心;在最小的事上不義,在大事上也不義。(路十六10)

我的心得

  1. 你認為神對哥轄子孫的要求,在本質上與其他祭司的要求有何不同?

牧者心得

細看民數記中著利未人的要求,你大概可以想像神的要求是何等的高和何等的仔細。神對服事他的人的要求,一絲不苟。

請看清楚,這不是神對祭司的要求。這只是神對搬運會幕至聖之物的人的要求。我們或許會想,我只是作為一個「基督徒」,我可不是甚麼服事神的人,神對我的要求總不會如牧師、教會領袖一樣的高吧!但請看這段經文:神對於搬運器物的人也有著極高的要求。

神給予的指示極為詳細,祂提出的程序,需要服事者細心執行。有時我們得問問自己,在服事或我們每日的工作上,我們或者只是認為「能完成」就好了,我們可能有時會想,某些程序是不重要的,甚至是不必要的。記得有一次門徒趕鬼,但他們卻無能為力。(太十七14-21)耶穌一斥責那鬼,鬼就出來了。耶穌給門徒的答案很值得深思:「是因你們的信心小。我實在告訴你們,你們若有信心,像一粒芥菜種,就是對這座山說:『你從這邊挪到那邊。』他也必挪去;並且你們沒有一件不能做的事了。至於這一類的鬼,若不禱告、禁食,他就不出來(或作:不能趕他出來)。」(太十七20-21)耶穌的意思是,如果我們真的有信心--我們真的渴望移山的信心、趕鬼的信心、做任何事的信心,我們就會在禱告、禁食……等等信仰的實踐上證明我們的信心。很多人只著重事奉的果效,但卻沒有看見那些有果效的事奉,是來自那事奉者按著神的心意,對自己的生命一絲不苟地要求,而帶來這種事奉的果效。

很多時,我們渴想聖靈的大能在我們身上彰顯,但神對我們的要求,我們卻從不仔細地執行。我們渴想耶穌無微不至的同在和照顧,也想運作祂給與的權柄和聖靈的大能,但我們卻不願意遵守和教訓別人遵守耶穌的教訓。(參太廿八18-20)今日神對哥轄子孫的要求,會否叫我們重檢我們對神的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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