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5月28日星期三

2008年5月27日(星期二)陳智聰傳道

經文:民三40-51

是日金句:

「你要揀選利未人歸我,代替以色列人所有頭生的;也取利未人的牲畜代替以色列所有頭生的牲畜。」(民三41)

我的讀經心得:
  • 「歸我」和「代替」這兩個經文中所提出的觀念,對你有何啟發?

牧者心得:

這段經文讓我們看見兩個重要的觀念,第一個是「歸我」,第二個是「代替」。先講「歸我」,「歸我」的意思就歸給耶和華,即是完全屬於祂,有敬拜祂、事奉祂、和向祂獻上的責任。v40-41就講到以色列人每一個家庭中的頭生男孩,都要「歸」耶和華,作為家庭事奉耶和華的代表。如果我們看以色列人就好像預表著全世界一樣,那麼我們可以看見,其實全世界都應該事奉耶和華,正如(詩一百)所言:「普天下當向耶和華歡呼......」,事實上耶和華作為全地的主,祂本來就當受全地的敬拜。

但經文在v41,45都提到「代替」這個觀念,「代替」就由另外一個或一些被揀選的人,去代替原本應當去完成某事件的人,聖經中的這個觀念亦帶有釋放的意思,就是使原本應當完成某事件的人,能夠被釋放。在經文中,我們看見耶和華揀選了利未人作為祭司去「代替」以色列人頭生的去事奉耶和華,也「代替」了他們的犧牲(參考:民三41,45)。如果我們看利未人就好像預表著所有的基督徒(事實上在新教傳統中,那個「信徒皆祭司」的觀念就是這個意思),我們可以看見,其實耶和華(我們的神)已揀選了基督徒作為全地「歸耶和華」的「代替」。

基督徒的責任就是「代替」全地去敬拜和事奉耶和華,使全地得到釋放。經文中記載了一個很有趣的地方,(民三46-51)記載,當時利未人的數目不足夠去「代替」以色列人的頭生的,故此那餘下的人就要交贖金給亞倫和他的兒子(當時的利未族祭司)。這裡讓我們看見的意思,就是利未人「代替」以色列人頭生的人是必需的,就算人數不足,以色列人也要給贖金以滿足這個「代替」的要求。對於我們基督徒來說,就是基督徒「代替」全地去敬拜和事奉神是必需的,而且因為全地是欠了基督徒這樣的債,故此神亦用祂的方式使全地去供應著基督徒。

弟兄姊妹,作為基督徒的我們,要重視自己的身份,亦應該全心相信神的揀選和供應。阿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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