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2月9日星期六

第三十五篇 2008年2月9日(星期六)張潔明老師

經文:路十二13-31

是日金句 :

「你們不要求吃甚麼,喝甚麼,也不要掛心,這都是外邦人所求的。你們必須用這些東西,你們的父是知道的。你們只要求祂的國,這些東西就必加給你們了。」(路十二29-31)

我的讀經心得 :

  • 我以甚麼作為富足的源頭?

牧者心得 :

這個要求分家產的人,大概跟我們許多人一樣,誤以為物質豐富就等於生命豐盛。耶穌清楚指出:「人的生命不在乎家道豐富。」(v. 15)誤把物質與生命劃上等號,令人難免只想累積財富,從而生出貪心。因此,耶穌提醒眾人:要「免去一切貪心」(v. 15),不要「為自己積財,在神面前卻不富足」(v. 21)。

從22節開始,是耶穌對門徒的勸勉。從耶穌的話可見,門徒當時的狀態是憂慮(vv. 22、25、26、29)和缺乏信心(v. 28);看著那個有家產可分的人,門徒可能暗忖:甚麼時候才可以過得好一點?

此時耶穌提到,要「在神面前富足」,這到底是甚麼意思呢?耶穌進一步解說:「你們不要求吃甚麼,喝甚麼……只要求祂的國,這些東西就必加給你們了。」

記得耶穌教導門徒禱告:「願您的國降臨,願您的旨意行在地上,如同行在天上。」(十一2)稍後祂又說:「我若是靠著神的能力趕鬼,這就是神的國臨到你們了。」(十一20)「求祂的國」,就是竭力讓神的旨意成就,應許就是,我們須用的東西,必加給我們。

這就是「在神面前富足」。這就是耶穌對門徒的勉勵。這就是受膏抹的目的──「主的靈在我身上……報告被擄的得釋放,瞎眼的得看見,叫那受壓制的得自由,報告神悅納人的禧年。」(四1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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