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2月15日星期五

第卅八篇 2008年2月13日(星期三) 楊李靜儀師母

經文:路十三1-9

是日金句

我告訴你們,不是的!你們若不悔改,都要如此滅亡! (路十三3)

我的讀經心得
  1. 加利利人的事件反映以色列人存有那些信仰觀念?
  2. 耶穌又如何看這件事?
  3. 作為信徒,我們該如何面對天災人禍?
牧者心得
  近日我們都被一些十分轟動的頭條新聞環繞著,這段經文也是一宗轟動的頭條新聞,有人來向耶穌報告,就是有些加利利人在神的殿獻祭時被彼拉多屠殺。這件事十分震撼以色列人,因為從歷史裡他們學會蒙神喜悅的人,他們會得到神的祝福和保守,一切平安順利。但若有得罪神的,他們便會受責罰,受苦。這種想法在他們心中已是根深柢固,以至他們不能接受耶穌作為彌賽亞會被釘死在十架上,他們以為耶穌得罪了神,對那些被殺的加利利人也如是。
  耶穌解釋基督徒受苦,不是因為他們有罪與否,因為受膏抺的人必會面對逼迫危險。「人子必須受許多的苦,被長老、祭司長、和文士棄絕,並且被殺,第三日復活。」(路九22)路加福音廿一章更預告末世必有苦難臨到。不論你是甚麼人,自知有罪就要悔改,不悔改的同樣會滅亡。悔改是信徒該有的常態,不要到面臨甚麼危機才思想是不是上帝告示我們犯了罪(這卻是人的實況)。受苦也是信徒們的常態,不論你有多討神喜悅,也有機會面對非常的事,因為我們必會因主的緣故受苦。
「 我差你們去,如同羊進入狼群;所以你們要靈巧像蛇,馴良像鴿子。
你們要防備人;因為他們要把你們交給公會,也要在會堂裡鞭打你們, 並且你們要為我的緣故被送到諸侯君王面前,對他們和外邦人作見證。」(太十16-18)
  受膏抺的人避不了逼迫和危險,「作見證」的意思就是殉道,用我們的膏抹彼此服事,是為堅固我們,好讓我們能面對逼迫苦難(楊牧師已在講道中解釋過)。韓國宣教隊到伊拉克短宣被擄,當中有兩位弟兄被殺,其中一人是牧師。你怎樣看這件事呢?是很悲哀,但也是不奇怪。我們當敬佩他們至死忠心的表現。
  果樹結果子是常態,不結果子的果樹只有一個結局,就是被砍掉。但是主告訴我們「還有機會」,祂憐憫我們,願意再給我們一個機會。
  被膏抹的一代,要作悔改的一代,要作至死忠心的一代,更要作對神常存盼望的一代。時間不多了,現在就是末世,趕快趁神還可相近的時候親近祂,趁新郎還未到的日子多作見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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