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2月21日星期四

第四十五篇 2008年02月21日(星期四) 方國成傳道

經文:路十六19~31


是日金句

「若不聽從摩西和先知的話,就是有一個從死裏復活的,他們也是不聽勸。」(路十六31


我的讀經心得:

  1. 你會以怎樣的方式實際活出得救的信心?


牧者心得

財主與拉撒路的比喻,重點並不是在於兩人在世前富有的死後會進陰間,貧窮的死後便在樂園裡。事實上對於當時門徒來說,耶穌說這比喻一定叫門徒嚇了一跳,因為猶太人長久認為家道豐富是神賜福的証明。然而耶穌要指出財主的罪是;他既擁有價值最貴和質料最上乘的衣服(紫色袍和細麻布衣服),財富足夠天天窮奢極侈地吃喝,將生命完全消耗在自我滿足的生活方式之中。財主活在物質豐富的裡面,卻是沒有留意到別人的需要,有一個討飯的人天天在財主門口寄望能得到温飽,卻只得到麵包碎來充飢(零碎的意思)。如此正正表達出財主並沒有持守著得救的信心。為甚麼?耶穌豈不是說過律法中最緊要的誡命是要盡心的愛神,盡力的愛我們的鄰舍麼?財主的生活方式並無反映一個敬畏神的生活,弟兄姊妹,這個會否是我們同樣面對著的情況呢?

同樣,拉撒路的得救並不純粹因為他的貧窮,乃在於他得救的信心。為甚麼?留意!拉撒路並無因為他的困境改變他的名字(參路得記一20拿俄米「意思是甜」因為自己的苦況叫人稱呼她瑪拉「意思是苦」),拉撒路原文的意思是「神是我的幫助」,他在極其困苦的環境中仍然信靠神,認定神是他的幫助,以致得救,死後被天使帶去放在亞伯拉罕的懷中。

所以,亞伯拉罕回應財主不能夠差拉撒路去他的兄弟中勸他們悔改,並不是要說明神不接納罪人悔改。因為耶穌道成肉身為我們的罪釘身十字架便是愛我們的明証。然而耶穌更要提醒我們,神明明被將祂的話語給了我們,我們已能夠因著遵守神話語教導而得著得救的信心。若果我們明明地漠視神說話的教導,繼續行在得罪神的狀態裡頭,即使有從死裡復活的人來作見證,這樣的人仍然不會相信神,明顯地耶穌提到有死而復活的事是指著自己說的。對於我們這些自稱相信聖經的人,若果沒有按著聖經來生活,即使復活的耶穌在我們生命中亦沒有帶來任何改變!因此,叫我們把握著每一個時機,實際地向有需要的人施以援手,將福音帶給他們,遵守神話語教導,好使我們一直持守著得救的信心直到再見主的面。阿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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