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2月25日星期一

第四十八篇 2008年2月25日(星期一) 楊天恩牧師

經文:路十七20-37

是日金句

凡想要保全生命的,必喪掉生命;凡喪掉生命的,必救活生命。(路十七33)

我的心得

  1. 耶穌指出甚麼是神的國?
  2. 根據這段聖經,對你來說,神的國有何意義?你應怎樣做才進得神的國?

牧者心得

法利賽人問了一個好像很重要的問題,但正是因為出自法利賽人的口中,所以這問題實在可能是不安好心,要為難耶穌的問題。「神的國幾時來到?」他們真正關心這問題嗎?不一定。那麼我們關心這問題嗎?我們會全心全意關心嗎?

耶穌指出了關乎神的國的幾件重要事情。

  1. 神的國不是眼所能見的,因為神的國在人的心裡,或直接來說,是在人的中間。(十七20-21)即是說,人對神治權順服的態度,人跟神的關係,決定了神的國存在的時間和地點。人對神的順服和你與神的關係,決定了你是否在天國之中。
  2. 如果你沒有這樣的信仰,你很容易會被別人所說的「神的國」--人口中所提及的理想、人所認同但卻與神無關的價值觀、看似符合人需要的群體生活或利益--所欺騙和矇閉。
  3. 要怎樣才能認識神的國,或者說,怎樣才能讓神的國出現在我們心裡、實現在我們當中?耶穌的答案直接了當。他們要像人子一樣「必須先受許多苦,又被這世代棄絕」(十七25)。耶穌清楚的告訴讀者:「凡想要保全生命的,必喪掉生命;凡喪掉生命的,必救活生命。」(十七33)這道理的真確性,就像鷹必然圍在屍首的周圍一樣。

當你不愛惜你現在所愛惜的東西,神的國就可以開始在你的心中成形。耶穌提出了一種態度,就是要為神的國儆醒,因為如果你不追求神的國和治權在你生命中彰顯的話,當祂回來,完全的實現神的國,那我們就可能不能進到神的國中。你預備好在神的國未完全來臨前,你自己已經在神的國中生活、順服祂的治權,讓神的管治在你身上出現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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