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2月26日星期二

第四十九篇 2008年2月26日(星期二)陳智聰傳道

經文:路十八1-17

是日金句:

「耶穌卻叫他們來,說:讓小孩子到我這裡來,不要禁止他們,因為在神國的正是這樣的人。」(路十八16)

我的讀經心得:
  • 神鼓勵我們怎樣禱告?
  • 神不喜悅怎樣的禱告態度?
  • 怎樣的禱告態度才是神喜悅呢?
牧者心得:

在經文v1-8裡,描述了耶穌用這個不義的官,因寡婦的煩擾而為她伸冤的比喻,去鼓勵我們應當常常禱告,不可灰心。有時候,我們會以為神不聽我們的呼求,但神的選民晝夜呼籲祂,他豈不終久給他們伸冤嗎?答案是神要快快地給他們伸冤。神對我們也是一樣,因為我們就是祂的選民。

但是有一類人的禱告,卻是令神感到厭煩的,這就是在v9-12裡所說,那些法利賽人式的禱告;就是那種自以為義的禱告,他們的禱告其實不是真正的禱告,只是在禱告中誇耀自己有多屬靈,有多敬虔。這種禱告,神最憎惡。

相反,耶穌教導我們禱告時,應該有甚麼態度呢?在v13-17,耶穌稱讚那個稅吏的禱告;就是那種把自己完全降卑的禱告,唯有這樣禱告的人,才能看見自己的不足,和自己需要神的地方。耶穌說承受神國的人,需要像小孩子。小孩子就是對父母有完全的信任,和完全的依靠。神也期望我們是這樣信任祂,這就是神喜悅的禱告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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