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2月9日星期六

第三十四篇 2008年2月8日(星期五)林惠欣傳道

經文:路十二1-12

是日金句:


「我又告訴你們︰凡在人面前認我的,人子在神的使者面前也必認他;在人面前不認我的,人子在神的使者面前也必不認他。凡說話干犯人子的,還可得赦免;惟獨褻瀆聖靈的,總不得赦免。(路十二8-10)


我的心得:
  • 耶穌警告法利賽人甚麼呢?
  • 我們若在人面前不認耶穌的,那麼後果會是怎樣呢?

牧者心得:


十二章1-3節是耶穌對門徒的警告,耶穌警告門徒要防備法利賽人的酵;就是那假冒為善,人的心遠離了神外表卻裝得很虔誠。假冒為善的人是無法掩蓋、隱藏的,不久那些人會像酵使面團發起來,不久便把真面目露出來。耶穌對門徒的警告也是提醒著我們,我們的心是否遠離神呢?


耶穌警告門徒後,在4-7節耶穌發出對門徒的指示,祂告訴我們,我們應怕誰。我們應怕那掌管我們生命的主。也許今天,我們會害怕很多的事情,我們會怕失去朋友、丈夫、妻子、兒女,我們怕失去他們的愛、他們的肯定,結果我們失去了自己,我們要知道他們並不能決定我們的價值或前途,我們一生所歸、一生所求的是在神的手裡,神能握住我們的過去、現在及未來,我們真正要怕的是神,而不是人。耶穌說,我們的頭髮神也數算過;二分銀子可以買五隻的麻雀,神也沒有忘記過一隻,更何況是我們這些比麻雀還貴重的人呢?


最後,羅馬書說:「你若口裡認耶穌為主,心裡信神叫他從死裡復活,就必得救。」 (十9) 我們得救是因為我們承認主的名,這也是我們的根基。約翰壹書四15「凡認耶穌為神兒子的,神就住在他裡面,他也住在神裡面。」承認主的名,絕不是一件微不足道的事,特別在人的面前承認主是比甚麼事都重緊呢。如果我們在人面前不認主,將來主也必不認我們,這確是大件事。有時候我們也許會怕別人,因我們的信仰笑我們,怕別人用異樣的眼光看我們,我們怕失去朋友,也許我們會覺得基督徒這個身份帶來不少的壓力,但我們有這些的表現、想法好像是以基督為恥。如果有這些想法的卻是大錯特錯了,認承基督是何等光榮的事,彼得前書二9「惟有你們是被揀選的族類,是有君尊的祭司,是聖潔的國度,是屬神的子民。」因為我們是被揀選的,我們是聖潔的國度,是屬神的子民。屬神的子民主必天天親自的拖帶及保守我們的。

沒有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