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2月28日星期四

第五十篇 2008年2月27日(星期三) 楊李靜儀師母

經文:路十八18-30

是日金句
耶穌聽見了,就說:「你還缺少一件:要變賣你一切所有的,分給窮人,就必有財寶在天上;你還要來跟從我。」(路十八22)
我的讀經心得
  1. 你是否確定自己能承受永生呢?為甚麼?
  2. 耶穌認為怎樣才可以承受永生呢?
  3. 你能夠作耶穌所說的嗎?是甚麼攔阻了你呢?
牧者心得
  這段經文有一個十分明確的問題和答案,很簡單,很清楚。如何可以承受永生?答案就是能為神的國撇下生命中任何的你認為有價值的,作神喜悅的事(幫助有需要的人),並常與主耶穌同在
  那個官是帶著尊重來請教耶穌如何可承受永生(十八18-19),他不是為生事端而來。他的生命也不苟且、虛假(十八20-21)。但他仍要來問耶穌怎樣才可以承受永生,因為他所作的一切不能使他確定自己有永生,他所擁有的一切都不使他對將來的生命有把握。當時在耶穌身旁的應該
是富有的人,因為當他們聽到耶穌說有錢財的人難進神國時,他們都不約而同地說:「這樣,誰能得救呢?」。他們同樣地為到「要撇下一切」這個要求感到不可能,特別是那位財物甚多的官。
  我們可能不像那個官一般富有,但我們也不是一無所有,在你生命裡總有些有價值的東西,你能夠為神的國放下這些嗎?
當時駱駝是負責運送貨物,牠們要進城門口(城門的形狀像針眼,很窄,很少),必須要卸下背著的貨物,蹲下來,爬進去。人要進神的國,他們也要撇下背負的東西,當人能撇下,耶穌說他必有得著,並且是百倍,而且也得著永生的確據。
  可能你都有那班人相同的疑問,撇下了一切如何生活呢?耶穌說:「在人所不能的事,在神卻能」(十八27)。
撇下了一切以後,過著跟隨耶穌、與祂同在的生活。我不能告訴你跟隨耶穌的生活是那樣的,但耶穌的答案是「可能的」,並且是「更富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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