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4月20日星期一

第二篇 2009年4月20日(星期一) 林惠欣傳道


經文:弗一15-二10


是日金句

「你們得救是本乎恩,也因著信。這並不是出於自己,乃是神所賜的。」(弗二8)


讀經心得

1. 以弗所信徒重要的信仰告白是甚麼呢?

2. 生命改變的過程有那三樣呢?


牧者心得

以弗所書第一章是從屬天看教會,教會是完美及榮耀的,因為神是教會的頭,是教會的元首。在第一章最後兩節經文,講到萬有服在神的腳下(一22節),基督擁有復活升天的大能,基督能超越宇宙萬有,所以萬有都必臣服在祂腳下,祂所有的仇敵也都必被踐踏在祂腳下。使祂為教會作萬有之首,基督也是教會的身體,代表著我們的一舉一動都是代表著基督。因此,我們不能把信仰和生活、工作分開,應該是結合在一起的。所以我們必須以神為最大的,讓主坐在寶座上,在我們生命中、家庭中、在教會裡居首位。求主幫助我們,不要看自己過於所當看,但也不要覺得自己一無是處。讓我們學習從神的眼光看自己。因為在基督裡,神已經把天上各樣屬靈的福氣賜給我們了!

耶穌基督就是教會的元首,是教會的身體。是以弗所信徒最重要的信仰告白。從保羅努力要建立這樣的信仰告白中,我們要學習認識這個使命的重要性。從保羅寫給哥林多教會的書信中,我們看出早期的教會,曾發生結黨分派的事件,對今天的教會來說是相當有意義的教訓。因為我們應該有一個明確的認識:我們是跟隨耶穌基督的腳步,不是跟隨任何人的腳跡。因為跟隨人是走不進天國的,惟有跟隨耶穌基督,我們走進天國。

第二章講到神的恩典如何改變一個人過往的生命及神的恩典如何塑造一個人現在和未來的生命。生命改變的過程首先我們要死在過犯罪惡之中 (二1)︰過犯,這個字的原文是指人有正確的路可走,但卻不走,反而去走錯誤的路。罪惡,這個字的原文是射不中目標的意思,不是人有正確的目標射不中,而是人故意選擇錯誤的目標去射。所以過犯和罪惡都是人故意選擇離開神,活在神不喜悅的生活中。因此羅馬書記載「世人都犯了罪,虧缺了 神的榮耀」(三23)。人本來可以活出神的榮耀,卻因錯誤的選擇,虧缺了神的榮耀,死在過犯罪惡之中。

生命改變的過程第二點是,順服。聖靈若在我們心中運行、掌權,我們就會隨從聖靈、順服基督。若果聖靈沒有在我們心中運行及掌權,我們便很容易我們悖逆神,對魔鬼順服,對今世的邪風敗俗無力抵抗 (二2)。撒但在空中掌權,不斷從牠的寶座向世人射出誘惑使人聽信牠的謊言,掉入牠的網羅,成為牠的奴僕。雖然撒但有許多詭計,但能否成功影響我們的關鍵是順服。今天你選擇是順服神成為一個新造的人,還是順服魔鬼成為牠的奴僕呢?

生命改變的過程最後便會成為新造的人。我們得救是出於神的恩典,對我們而言,這是白白的恩典,我們因為信而接受神在我們生命當中,救恩就成就在我們身上。這並不是不是出於自己,是神所賜的,是神最重要、寶貴的賞賜(二8)。救恩出於神,不是出於人及人的行為,因此無人能自誇(二9)。新造的人會有新的人生目標。新的人生目標︰就是神預備叫我們行的。舊生命的人生目標是出於自己的,新生命則是出於神的目標,就是遵行神所吩咐的大使命和大誡命。我們每個人都應當完成神的託付,讓我們的生命變得更有意義。



1 則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