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4月16日星期四

第三篇 2009年4月16日(星期四)陳智聰牧師

經文:得三

是日金句:

「你們要讚美耶和華!敬畏耶和華,甚喜愛他命令的,這人便為有福!他的後裔在世必強盛;正直人的後代必要蒙福。」(詩一百十二1-2)

我的讀經心得:
  1. 經文那處顯出波阿斯為人的正直?這正直重要嗎?
  2. 正直的品格對你有何重要?

牧者心得:


當我們閱讀(得三)的時候,我們不能用一個現代人的角度去看路得對波阿斯所作的事,否則我們就會認為路得是在色誘波阿斯。在古代以色列,由於婦女如沒有丈夫或兒子作依靠,在當時的社會她們是難以生存的,所以當時的人傳統上會要求親族中最近的男子,娶這亡夫的女子為妻,並視這為當盡的責任(參考:得三12-13)。


當時路得去找波阿斯,並按當時的習俗表達愛意,而沒有去找其他的少年男子(參考:得三10),實在是對當時禮教上的順服。故波阿斯稱路得為賢德的女子,因為她身為摩押女子,卻甘願順服婆婆的以色列人習俗。而波阿斯在這件事上,更是顯出有如君子般的正直。(得三3-4、7-9)記載路得當時沐浴抹膏,換上衣服,走到波阿斯睡覺的地方躺在他的腳旁。路得這樣做,其實對任何一個成年男子來說,都是極大的引誘,而且按習俗波阿斯的確可以立刻與路得同寢。但波阿斯內心的正直卻不容他這樣作,故他對路得說在親屬中還有一個比他自己更近,如那人真的不肯對路得盡上本分,他必按習俗娶路得為妻。這就是正直。


波阿斯雖然面對著這個願意向自己獻身的女子,但卻願意順服當時的禮教,先讓路得去找那比他更近的族中男子。而且他也沒有因路得可能會嫁給別人,而苦待路得。反而吩咐她不可空手回去見自己的婆婆(參考:得三15-17),對路得顯出君子般的尊重。這就是正直,做人做事光明呂諾。


弟兄姊妹!我們會否重視自己生命也有這種正直呢?共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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