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4月3日星期五

第十一篇 2009年3月31日(星期二) 鍾樹森牧師

經文:士師記第十章

是日金句
「因為我們得知真道以後,若故意犯罪,贖罪的祭就再沒有了」(來十26)

我的心得
  1. 以色列人受其他民族欺凌與其本身的生活有何關係?這又對你有甚麼啟迪?
  2. 神為何看來沒有立即拯救以色列人(v.11,16)呢?你會否因此認為上帝斤斤計較?為甚麼?
  3. 跟隨悔改的必然行動是甚麼?我的悔改會否單在言誩上呢?

牧者心得
  「搖尾乞憐」可說是這段經文對以色列人的寫照。雖然神曾興起不同的士師,就在本章開始時所提及的陀拉與及睚珥(他的後人亦頗強大呢!),但以色列人「又」行耶和華眼中看為惡的事。
  以色列人自己是否知罪?看來問也多餘,跟本知得一清二楚,所以他們可以明確地說:「我們得罪了你;因為離棄了我們 神,去事奉諸巴力。」(v. 10)奈何明知卻是故犯,若非他們非利士人與亞捫人欺凌,他們也不會想到要走到耶和華神面前求饒。
  在犯罪、認罪之間反反覆覆不斷過日子實在十分無奈,以色列人不好受(v. 14),耶和華神也不好受(v. 16)。在現實生活中,我們又有多少次過著這種日子呢?「斬手指戒賭」,但斬多過一隻手指還是要賭;講明不再沾染黃色事物,甚至親自上台立誓,但沒有人看管的時候還要再做;戒除上癮的課程已參加不少,有與沒有基督教背景的機構都去過,但課程過後又是心癮難當。
  說來難聽但又是事實,其實每次我們犯罪之後,醒覺自己悔不當初時,內心實在羞愧不已,很想找一個坑飛身鑽進去。這一實況是我們沒法去否認的,我們亦會有聽隨專便、任憑處置的態度,就像以色列人當日說:「我們犯罪了,任憑你隨意待我們吧!只求你今日拯救我們。」(士十15)
  以色列人尚算是一個「識死」的民族,立刻將外邦的神除掉,盼望耶和華神的拯殺盡快來到。上帝又有沒有再下兩城地懲罰以色列人嗎?慈愛的神沒有這樣做,祂在下一章「又再一次」藉耶弗他的手施行拯救,但細心再想,早知今日,又何須悔不當初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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