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1月27日星期二

第十二篇 2009年1月27日(星期二)陳智聰傳道

經文:林前十一2-34

是日金句:

「所以我弟兄們,你們聚會吃的時候,要彼此等待。」(林前十一33)

我的讀經心得:
  • 保羅在(林前十一2-19)教導我們要懂得尊重甚麼?
  • 聖餐上的混亂做成為甚麼後果?聖餐應該代表著甚麼意義?

牧者心得:


今天所研讀的聖經,包含了兩個部份,(林前十一2-19)是第一個段落,而(林前十一20-34)就是第二個段落。兩個段落雖然各有重點,前者論到女士蒙頭的傳統,而後者論到聖餐上的規矩。但兩段經文其實都有一個共同的主旨,就是要禁止在聚會中的混亂。


(林前十一2-19)論到女士蒙頭的事情,如果我們只看(林前十一2-10),我們會一個不太好的感覺,就是覺得這段聖經包含了嚴重的父權主義;女士要蒙頭,若不這樣作就該剪了頭髮,而這樣做也等同於羞愧(參考v5-6),女士要這樣做是因為她們應當「在頭上有服權柄的記號」(參考v9-10)。


當我們研讀這段經文的時候,我們會覺得這與現代人的平等觀念有太大衝突了,我們怎可能實踐這樣的教導呢?但當我們再看看(林前十一11-19)的時候,特別留意(林前十一11-12):「然而照主的安排,女也不是無男,男也不是無女。因為女人原是由男人而出,男人也是由女人而出,但萬有都是出乎神。」兩性之間其實本有互相補足,和互相成為對方源頭的緊密關係。只是在當時的習俗(服裝傳統)上,只有那些「不檢點」的婦人才不蒙頭,一般的婦女均以蒙頭作為平常服式。情況就像現在的一般女士,也不會在平時穿著「Deep V」上衣在街上走一般。


事實上,不同時代和背景的社會,均會有其在文化上的不同「體統」。在這段聖經裡,保羅的主旨是基督徒應該懂得尊重當時文化上的「體統」,特別是在教會的生活裡,免得有一些太極端的做法,而在群體中做成混亂,或分門結黨(參考v18-19)。


而另外,(林前十一20-34)也談論到防止混亂的出現,只是其重點在於聖餐上。(林前十一20-21)「你們聚會的時候,算不得吃主的晚餐,因為吃的時候,各人先吃自己的飯,甚至這個飢餓,那個酒醉。」當時的教會由來自不同社會階層的人士組成,有些人比較富有,而有些人士可能仍然是奴隸的身份。而當時的聖餐並不像我們今天只用象徵性的餅和杯,而是一個真正的晚餐(類似今天教會的愛宴),故此他們當時會習慣各人分享著自己的食物,以顯明彼此的在聖靈裡的團契。但在哥林多教會卻出現一個問題,就是(林前十一21)所言的「各人先吃自己的飯」,令至那種在教會內彼此分享自己所有的團契被破壞,做成有些富有的人酒醉,但那些比較貧窮的人卻飢餓的情況。因此保羅就說這「算不得吃主的晚餐」,也使聖餐就失去了那種分享主耶穌所擘開的身體,和為眾人流出寶血的意義。


保羅在(林前十一28)教導「人應當自己省察,然後吃這餅、喝這杯。」就是教導各人不論經濟狀況、身份如何,我們仍要省察自己本是個蒙恩的罪人,故此不應分門別類,而應當不同平等地分享著主的恩典。這也是在教會中不做成混亂和結黨的原則。故此,盼望保羅以上兩個教導,也能使我們活出更合神心意的教會生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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