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1月29日星期四

第十四篇 2009年1月29日(星期四) 方國成傳道

經文:林前十三章

是日金句

「我若能說萬人的方言,並天使的話語,卻沒有愛,我就成了鳴的鑼,響的鈸一般。我若有先知講道之能,也明白各樣的奧祕,各樣的知識,而且有全備的信,叫我能夠移山,卻沒有愛,我就算不得甚麼。我若將所有的賙濟窮人,又捨己身叫人焚燒,卻沒有愛,仍然與我無益。」(林前十三1~3)

我的讀經心得:
  • 運用恩賜以及一切行為的首要動機是甚麼?
  • 誰是愛的最佳演譯和效法對象?
  • 你有錯解愛的時候嗎?試在小組中彼此分享然後以聖經的真理糾正。

牧者心得


林國力牧師在其著作《若沒有愛》說的好;完整的十三章應該從十二章的最後一句開始的:「你們要切切地求那更大的恩賜。我現今把最妙的道指示你們。」保羅並不是說「愛」就是那更大的恩賜或更重要的恩賜,事實上,恩賜沒有大小之分,只有適切需要與否。然而,保羅的確是要指出,愛便是「那至善的道路」、「更高超的道路」、「More Excellent Way」。並且,愛也是整卷哥林多前書的道德理論基礎。故此,最妙的道乃指人應以愛心來運用屬靈恩賜,沒有愛的恩賜是毫無果效的。所以,不論是道德、在教會中的紀律、個人的自由或敬拜方式等問題,愛都應該是基督徒一切行為的動機。


只是恐怕有人誤會了愛的本質,變得濫愛、痛愛、錯愛、畸愛……,並且以錯解了愛的歪理為所作的莽撞行為或罪行找藉口(生活中這樣的人多得不可勝數)。故此,保羅在十三章以一首「頌讚神屬性的詩歌」(我們多稱為「愛的詩章」)闡明真正的愛,來說明愛乃是神的性格和一切作為中最主要的屬性,同樣應該是我們一切行為的最高原則。因此,基督的性情是十三章的中心主題,也是保羅書信中的其他教導的效法對象;祂在十字架上的死,為何謂「神聖的愛」定下了意義。若果把這章中的「愛」字以「基督」來互換,也不會失其意義。


保羅在整章聖經中用了四次「凡事」(always)這個字,用以表達愛的行為乃是一種連續性、廣泛的表現。所以,「愛」必須是我們一種貫徹的生活方式,不論在教會團契生活上、運用恩賜上、生活中行事為人上,讓我們也同時直接反映出基督的性情和榮耀。共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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