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1月1日星期四

第卅二篇 2008年12 月30日(星期二)陳智聰傳道

經文:太廿二15-46

是日金句

「...凱撒的物當歸給凱撒;神的物當歸給神。」(太廿二21)

我的讀經心得:
  1. 主耶穌怎樣回答這三個試探?
  2. 我們從耶穌的回答中,可看見祂所注意的重點是甚麼?

牧者心得:

今日所讀的整段聖經,記載了主耶穌所面對的三個試探,而這些試探是藉人的題問而發出的。

v15-22法利賽人以應否立稅給凱撒的問題,來試探耶穌是否應理會世俗的事務。這個試探對每一位基督徒來說,其實同樣來得激烈;重「屬靈」而否定「屬世」從來都是基督徒要面對的試探,「屬靈」生命的成長的而且確是神對我們的要求,但基督信仰除了有其「屬靈」的一面,基督信件同時也是一個入世的信仰。如果我們只重視「屬靈」,而完全否定「屬世」事務的需要,我們這班基督徒就只會變成一些「隱世怪人」,而不能對世界發揮我們應有的影響力。留意主耶穌對法利賽人的回答;v21「...凱撒的物當歸給凱撒;神的物當歸給神。」凱撒的物所代表的正是世俗的事務,耶穌教導我們需要顧及,但同時我們的生命就是屬神的物,我們也要交給神。

v23-33撒都該人嘗試以一個玄思性的問題去試探耶穌。他們問耶穌那婦人在天上是那七弟兄中那一位的妻子。其實這一類玄思性的問題,對於人的生命造就,並沒有任何意義,它們所帶來的只是一些無謂的辯論。就如中世紀的經院哲學中所走的極端;「一個針頭上到底可以立站多少位天使?」這類玄思性的問題,本來就是難以找到答案,就算被解答了也不會對人的生命有任何造就。主耶穌在這裡除了回答了他們復活的情況與世上的情況不同外,v31-32耶穌還要他們注意神不是死人的神,乃是活人的神。活人的生命才是基督信仰所重視的所在。

v34-40一位律法師以一條表面看不似試探的問題來試探主耶穌:「律法上的誡命,哪一條是最大的呢?」而耶穌就以律法和先知道理的總綱去回答他:「你要盡心、盡性、盡意,愛主你的神......其次也相倣,就是要愛人如己。」律法師的問題只是要人專注與律法的細節:「那條律法最大最重要,我不可以犯?」這種問題只是想我們以一種法律條文的思考方式去理解我們的信仰;「在誡條中我可以做甚麼?我不可以犯甚麼誡?」但這樣的信仰理解,只帶來生命的捆綁,而不能帶來生命的自由。這種誡條式的思考方式,只能給人機械式的道德指引,卻對人的德性和智慧成長沒有幫助。但主耶穌卻要我們注意道理的總綱,信仰的「原則」是甚麼?這樣的思考方式,卻能引導人在信仰裡達致智慧和德性的成長。

最後在v41-46,主耶穌卻以一個難以回答的問題,使那些試探他的人明白自己的不是和無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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