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4月2日星期三

第十篇 2008年4月2日(星期三) 楊李靜儀師母

經文:創九1-19

是日金句
「我與你們立約,凡有血肉的,不再被洪水滅絕,也不再有洪水毀壞地了。」(創九11)

我的讀經心得
  1. 神為何要與人立約?
  2. 若神不守約,有何後果?
牧者心得
  挪亞安全渡過洪水的日子後,為神築壇獻祭,不單神對罪惡世界的怒氣平息了,神再次憐憫人和世界。神要賜福給挪亞和他的兒子,這個祝福跟上帝造人的時候給他們的祝福很相似(創一27-30),只是祝福的程度增加了。挪亞堅持遵神吩咐而行後,神也更大的賜福給他,神將更大的權柄交給挪亞和他的兒子,活物都要懼怕他,人自此也不用單吃蔬菜水果,神將活著的動物都給人作食物。
  洪水以前,挪亞是惟一合乎神心意的人。當時的他,堅持義行絕對得不到人的認同,而他也不知道神要這樣大的祝福他。他單純地敬畏神、愛神,使他承擔了拯救自己和一家並世界上的活物的任務,並且承受更大的祝福,因為「凡有的、還要加給他.沒有的、連他所有的、也要奪過來」(路十九26)。
  洪水過後,神首次跟人和世界立約。今天我們很容易便會與不同的人和公司簽約,例如:流動電話合約、電腦網絡服務合約、租約等,可是今天我們對合約的態度也同樣的輕率,很容易就放棄履行合約的要求。但神與人立的是一個永約(九16),這約以彩虹為記號。我使雲彩蓋地的時候、必有虹現在雲彩中.我便記念我與你們、和各樣有血肉的活物所立的約、水就再不氾濫毀壞一切有血肉的物了。虹必現在雲彩中、我看見、就要記念我與地上各樣有血肉的活物所立的永約」(九14-16)。神立記號是為要叫自己不忘記祂與人所立的約,「 所以,你要知道耶和華─你的神,他是神,是信實的神;向愛他、守他誡命的人守約,施慈愛,直到千代」(申七9)。
  神堅持,挪亞堅持,今天我們屬神的人,有這種堅持的能力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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