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4月17日星期四

第廿篇 2008年4月15日(星期二) 陳智聰傳道

經文:創廿章

是日金句:
「因耶和華為亞伯拉罕的妻子撒拉的綠故,已經使亞比米勒家中的婦人不能生育。」(創廿18)

我的讀經心得:
  • 亞伯拉罕(作為先知)犯上甚麼錯誤?造成了甚麼影響?
  • 神怎樣出手補救?但人亦應當有怎樣的反省?

牧者心得:


亞伯拉罕在這段記載中所犯上了嚴重的錯誤(向亞比米勒稱撒拉是他的妹妹,而不公開他們夫婦的身份),使亞比米勒也在不知情的情況下得罪了神(他取了別人的妻子)。(創廿7)明示亞伯拉罕是一位先知,是一位屬神的人,但他的犯錯卻造成了別人的錯誤(絆倒了他人),使亞比米勒等人不能活在神的祝福之中(亞比米勒家中的婦人因撒拉的緣故,而不能生育,當時生育被視為神的賜福)。當然,聖經(創廿3-7)讓我們看見神為亞伯拉罕的錯誤,和亞比米勒的心正手潔而出手補救這件事情,但這並不代表我們屬神的人,可以草率地做決定。


作為一個屬神的人,我們的每個行動和決定,也可能會造成對其他人的影響,就如(林前十23):「凡事都可行,但不都有益處。凡事都可行,但不都造就人。」作為屬神的人,我們真是要小心我們的言行和決定,要做得合宜,免得別人被絆倒,或造成任何負面的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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