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4月14日星期一

第十九篇 2008年4月14日(星期一) 楊天恩牧師

經文:創十八16-十九

是日金句
我眷顧他,為要叫他吩咐他的眾子和他的眷屬守我的道,秉公行義,使我應許亞伯拉罕的話都成就了。(創十八19)

我的心得
  1. 從所多瑪被滅一事中,你會怎樣評價羅得的生活方式?
  2. 他的生活方式對你有何警示?


牧者心得
  羅得在所多瑪住久了,甚至他也當起當地的顯要人士來。(唯有當地有名望和審判者,才可以坐在城的門口,十九1)有時,我們可能以為自己在世界上的努力,會帶來給我們一點成績、成就,可以給我們名望、生活的保證。所以我們認為,暫時離開真道、離開屬靈的團契(像羅得離開亞伯拉罕一樣),是值得的。然而,這卻使羅得離開了神的賜福和應許--祂的心意就是要透過亞伯拉罕,使他的眾子和他的眷屬(包括羅得)守神的道,秉行公義,以得著神的應許。(創十八19)但羅得的選擇使自己陷在不能補救的罪和錯誤中。
  由此,我們學到幾項功課:
  1. 在本質上,世界恨惡屬神的人(約十七14)。世界不會因你偶發善心,就對你有所「珍惜」。表面上,羅得已是當地的權貴,但當羅得要保護那兩個天使時,所多瑪的人並不理會他的地位(十九9)。事實上,世界的地位不能成為我們的保障。
  2. 羅得因眼前的利益,放棄與亞伯拉罕的關係,也放棄了與神行,並由此而來的聖潔。因此,他和他的家人便在這情況下,與他一同沾染了世俗的世界觀,她妻子甚至對神所吩咐的話置若妄聞(十九7)。故此,當她回頭觀看所多瑪,自己就變成了一根鹽柱。
  3. 羅得的妻子沾染了世俗的世界觀,他的女兒更用有歪倫常的方式,為羅得保存後代。有時,作為神的百姓,我們真的從沒認真考慮我們用以達成某些目的之方法,是否為神所喜悅,因為我們已經習慣「腦袋中沒有神」,心裡也沒有神。結果羅得兩個女兒所生下的後代,日後成了以色列人的大敵。羅得本與亞伯拉罕一脈相承,但結果他卻自絕於亞伯拉罕所領受的應許和祝福之外,好不可惜。而更重要的,他甚至成為了亞伯拉罕後裔得祝福的攔阻。

沒有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