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7月28日星期一

第十六篇 2008年7月28日(星期一) 楊天恩牧師

經文:耶利米書第十六章

是日金句
耶和華啊,祢是我的力量,是我的保障,在苦難之日是我的避難所……(耶十六19)

我的心得
  1. 神是因為以色列和猶大人列祖所犯的罪而定意消滅猶大國嗎?


牧者心得
神懲罰猶大人,只是因為他們的列祖不遵守神的律法嗎?有些人認為罪和罪的結果有延續性,世代相傳。以西結先知卻並不認同這樣的看法。(結十八章)每一個人都要為自己的行為負責。(另見耶十七10)那麼為甚麼神卻透過耶利米說,因為以色列和猶大的列祖的罪,而帶來神的懲罰?
v.12給我們很清楚的回覆。因為猶大人自己行惡比他們的列祖更甚!所以耶十四20,耶利米發出了這樣的禱告:「耶和華啊,我們承認自己的罪惡,和我們列祖的罪孽,因我們得罪了祢。」前人的罪惡,肯定建立了一個讓我們容易犯罪的環境。但人豈可把所有的責任怪責在他人身上呢?「這是社會的錯!」如果我們有這樣的思想,難怪神會更加不悅,因為神期望我們能正視我們與祂的關係。
神樂意施行拯救嗎?答案是肯定的。當我們有先知一樣柔軟的心腸,自能作出這樣的宣告:

  「耶和華啊,
   祢是我的力量,是我的保障,
   在苦難之日是我的避難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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