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7月18日星期五

第七篇 2008年07月17日(星期四) 方國成傳道

經文:耶七章

是日金句


「我只吩咐他們這一件說:『你們當聽從我的話,我就作你們的 神,你們也作我的子民。你們行我所吩咐的一切道,就可以得福。』」(耶七23)

我的讀經心得:
  • 真實的敬拜應存著怎樣的態度?

牧者心得


這一章開始;是神藉耶利米先知向猶大人宣講的幾篇重要且長篇的警戒講章之一。因此;v.2神吩咐先知要在人潮熙來攘往的聖殿門前大聲宣講,要猶大人清楚聽見神的說話。神吩咐先知在聖殿門前宣講,一方面因為這裡聚集最多的猶大人,讓他們聽見,好使他們回轉,免得遭遇像他們弟兄以色列一樣滅國的厄運。另一方面,明顯是因為信息的內容,是針對猶大人在敬拜神的事上的錯誤,同時也成為了我們今日作為基督徒的鑑戒。

  • 只是返教會聚會不能使我們得救,還要改正行動作為:v.3~15猶大人倚仗了(原文倚靠的意思)那些虛謊無益的話,以為一日只要聖殿仍存在,他們一日還可以上聖殿敬拜,神的救恩便仍然有效,神的保護便仍舊不變。很多時候,我們不知從那裡聽來明顯是一些偏離聖經和奇怪的教導,但只要是聽起來是有「著數」的事,我們便開始深信不疑(也是原文倚靠的意思),實際上只是想逃避(倚靠的字根就有逃避某些事情的含意)蒙召作神子民應付止的代價。總要記著;神期望我們不可停止聚會,更期望我們藉著神的話帶來生命改變。

  • 只是有表面的宗教行為不能使我們蒙神悅納,還要聽從神的話:v.21~28燔祭本來是要將祭物完全焚燒在祭壇上,但是猶大人不單止把燔祭和平安祭混亂了,還把燔祭的肉留著來吃,滿足自己的肚腹和喜好。其實神要求燔祭中完全的焚燒,是象徵我們作為神子民要向神作完全的順服。事實上,神在曠野與以色列人立約時,是以十誡作為立約的基本憲章,並無提到獻祭。可見人與神的關係最不可少的,是以順服誡命來回應神對他子女作出的要求,即如v.23「你們當聽從我的話,我就作你們的 神,你們也作我的子民。你們行我所吩咐的一切道,就可以得福。」


可惜是的;猶大人不但不聽,反而行了更惡的事甚於他們的祖先(vv.17~19、vv.29~34),以致遇上審判的時候。昔日先知嚴厲的警戒,為要使我們今日對前人所犯的錯有所鑑戒,以致改變我們的行動作為、對神所發出的話語完全的順服,帶來神的賜福。共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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