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11月3日星期六

第九篇 2007年11月3日(星期六) 楊天恩牧師

經文:以賽亞書23-24章

是日金句

因此,你們要在東方榮耀耶和華,在眾海島榮耀耶和華以色列神的名。我們聽見從地極有人歌唱說:「榮耀歸於義人。」(賽廿四15-16)

我的讀經心得

  1. 你認為神為甚麼要刑罰推羅?這對你的日常生活來說,有甚麼提醒?

牧者心得

  推羅、他施都是當時盛極一時的海港,以商業聞名。他施曾經是一個「銀子」的轉運地。這兩個海港,都因經濟發逹而變得高傲(廿三9),甚至在他們經商的行動中,欺壓他人。當我們看見這神喻的事候,我們會否同樣想到,我們也會在我們得意的時候,變得高傲,以致我們身邊的人也感到我們盛氣凌人?正如我們香港人常說:「一朝得志,語無倫次。」我們真的要記得,我們所得的一切,不是要建立自己的功業、或以這次功業來在別人面前證明一些甚麼。神在刑罰推羅之後七十年,應許要重新眷顧這城巿。但這時的推羅理應明白一件重要的事情:

她的貨財和利息要歸耶和華為聖,必不積攢存留;因為她的貨財必為住在耶和華面前的人所得,使他們吃飽,穿耐久的衣服。(廿三18)

任何人經歷祝福的目的,都是要歸耶和華為聖,也要成為他人的祝福。不要讓我們得到的祝福和享受,使我們的心變成追求高傲的榮耀,惹動神的怒氣。

  從十三章開始,以賽亞先知宣告列國經歷神的審判。至廿四章總結了神懲罰的工作。他們為何被刑罰?因為他們犯了律法,廢了律例,背了永約。(廿四5)你可能會說,萬國何時與神立約?在先知的眼中,地上萬國為祂所審判,因為祂是全地的主,在錫安山、耶路撒冷作王。被審判的萬國要對神有這樣的理解和認識,這也是我們對神當有的認識。因為當我們如此看待神的時候,我們就會有敬畏的心,渡過我們每天的生活。是的,「在敬畏祂的長老面前必有榮耀。」(廿四23)這是神對敬畏祂的人的應許。共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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