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11月19日星期一

第廿二篇 2007年11月19日(星期一) 楊天恩牧師

經文:以賽亞書50-51章

是日金句

主耶和華賜我受教者的舌頭,使我知道怎樣用言語扶助疲乏的人。主每早晨提醒,提醒我的耳朵,使我能聽,像受教者一樣。 (賽五十4)

 

我的讀經心得

  1. 為甚麼神的僕人所說的話,被當時的以色列人所反對?
  2. 如果神今日叫你向人傳講真實的話,卻會引起別人的反對,你會怎樣面對?

牧者心得

  作為神的僕人,如果要傳揚神的話語,首先要接受從神而來的教導。正如耶穌說:「……我說這些話乃是照著父所教訓我的。」(約八28下)唯有從神而來的說話,才能真正造就人和建立人。所以先知說,他要每早晨像受教者一樣去聆聽。

  然而,我們真要像先知一樣忍耐,很多時我們傳講真實的事、屬神的說話,不一定受到歡迎。正如先知說:

主耶和華賜我受教者的舌頭,使我知道怎樣用言語扶助疲乏的人。主每早晨提醒,提醒我的耳朵,使我能聽,像受教者一樣。主耶和華開通我的耳朵;我並沒有違背,也沒有退後。人打我的背,我任他打;人拔我腮頰的鬍鬚,我由他拔;人辱我,吐我,我並不掩面。主耶和華必幫助我,所以我不抱愧。我硬著臉面好像堅石;我也知道我必不至蒙羞。稱我為義的與我相近;誰與我爭論,可以與我一同站立;誰與我作對,可以就近我來。主耶和華要幫助我;誰能定我有罪呢?…… (賽五十4-9上)

  我們也得承認,聽從神話語的人,很多時好像行在黑暗中。(五十10)因為世界的想法和標準並不與這些行在神標準中的人一樣。然而,不要將我們的目光放在人的標準上,無論如何,我們當聚焦在神的身上。怎樣可以聚焦?

  1. 追求公義和尋求耶和華,因此會追想神對他的選召。神透過選召亞伯拉罕,而使整個以色列民族成為神的僕人;我們也藉基督的救恩成為祂的教會和僕人。基於這樣的關係,我們便會承認神的訓誨和公理。(五十一1-2)
  2. 確定神的公義永存,祂的救恩不會廢掉。(五十一5-8)

  因此,我們可以認識,雖然神實行審判,但祂也施行拯救。故此,我們不用在一些看似審判的環境中自暴自棄,或認為神己撇棄我們。在神眼中,因祂的公義和慈愛,祂會為審判定下限期,我們也要相信並接受在祂的審判後有祂的拯救。

  有時我們不能有效地傳揚福音,因為我們只是看到神在審判的一面,而忽略了祂慈愛的一面。我們在審判中,因為不能相信神的慈愛,所以我們看不見神在慈愛中對我們的訓誨,以致我們失去了神為我們預備的拯救,和生命的更新。作為神的僕人,必須對神的審判與慈愛有正確的認識,才能傳揚祂的真實。這使我記起希伯來書的作者曾經這樣說過:

你們又忘了那勸你們如同勸兒子的話,說:我兒,你不可輕看主的管教,被他責備的時候也不可灰心;因為主所愛的,他必管教,又鞭打凡所收納的兒子。你們所忍受的,是神管教你們,待你們如同待兒子。焉有兒子不被父親管教的呢?管教原是眾子所共受的,你們若不受管教,就是私子,不是兒子了。再者,我們曾有生身的父管教我們,我們尚且敬重他,何況萬靈的父,我們豈不更當順服他得生嗎?生身的父都是暫隨己意管教我們;惟有萬靈的父管教我們,是要我們得益處,使我們在他的聖潔上有分。凡管教的事,當時不覺得快樂,反覺得愁苦;後來卻為那經練過的人結出平安的果子,就是義。所以,你們要把下垂的手、發酸的腿、挺起來;也要為自己的腳,把道路修直了,使瘸子不至歪腳(或作:差路),反得痊愈。 (來十二5-13)

  共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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