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1月7日星期四

第廿九篇 2010年1月5日(星期二) 駱家欣傳道

經文:馬太福音廿章17~34節

是日金句
他們說﹕「主啊,要我們的眼睛能看見!」 (太廿33)
我的心得
  1. 你是一個瞎眼的基督徒?或是明白主心意,按他心意而行的人呢?
  2. 現在的我,在那些方面須要神讓你「能看見」?

牧者心得
作者藉整個段落記載的三件看似獨立的事件,包括﹕(一)耶穌第三次預言受難和復活(v.17-19);(二)母親的請求(v.20-28) 及(三)耶穌治好兩個瞎子 (v.29-34);向今天的我們發出一個重要的信息、一個重要的挑戰。「請不要作瞎眼的基督徒!」對於瞎眼的人,他的問題是他看不見,或是在模糊的裡面,他活在黑暗中,失去了光和方向。今天於我們會否都成為了一個瞎眼的信徒呢?對於我們的信仰和身分,我們很多時候都模糊不清;對於神的吩咐和教導、聖經的真理,我們也沒有真正的看見。我們的思想、行為都沒有顯出我們能夠認清神的心意,以致我們沒有真實地經歷神當中的豐盛。
跟從耶穌的門徒以為主耶穌上耶路撒冷去,是要實現彌賽亞國的豫言,要在那裏作王,因此引起他們之間的地位之爭,但是主卻說祂此去耶路撒冷,乃是要受死,可惜門徒並沒有把這話聽進去。門徒每天都在耶穌身旁,耶穌的行事處世,種種的教導都必成門徒學習的榜樣,他們看了很多,何以門徒一直都不明主的心意呢?原因就像我們都聽罷聖經的真理教導,也看見很多神的工作,可以我們沒有用心去看,用心去反覆思想,我們的心或許都瞎了眼。
門徒的心是瞎的,從來都不明白,主耶穌在世的工作,他們更不了解神差遣耶穌降世,原是要祂背負世人的罪孽,在十字架上擔當我們所該受的刑罰,也就是指十字架的苦難。(v.22)耶穌看到了門徒的心,知道他們都在計較所付出,也求得到回報,搶著要得到那份榮耀,爭著要成為「大」的那位。耶穌因此在v.23說到,這「杯」—順服神的旨意,而受迫逼的苦難是必要的。但「杯」是要喝的,地位卻是神所賜的。耶穌跟門徒成了很大的對比,門徒的心瞎了眼,但耶穌卻看清了父神的心意。主只要父的旨意,因此他甘心喝這十字架的苦杯,而不顧自己的得失。他知道並尊重父神的主權,把生命的一切都交在神的手中。同時,他認識到恩典的原則,在父神門前的「地位」,不是苦杯換來的,相反一切乃是神的賞賜。
當我們不明白神的心意,我們就會按我們自己的想法和眼光去判斷事情,按著世界的價值觀去處事,這叫我們跟神不知覺間愈走愈遠。當我們瞎了眼,不認識神國的事情,我們就只有在黑暗中,不認識神,也不認識自己。這就好像那兩個瞎子,他們只有「坐在路旁」,意思是生命停滯不前,不長進。弟兄姊妹,我們的眼需要看得見 (v.33),我們需要不斷尋求神的光和啟示,這尋求是持續的。多少時候,我們讀聖經時,並不是一下子就得著啟示,明白主的話;我們要學像文中的「瞎子」,在他們未看見主,只是「聽說」的時候,就立刻向主祈求要「能看見」。要奔走主的道路,我們的眼睛就必須能看見。因此「聽見了話」,我們就要謙卑求主光照,神必因祂的慈心使我們得著啟示。真實的摸,帶來真實的看見;真實的看見,產生真實的跟隨。(v.34) 當眼睛一開,就能在路上跟從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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