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1月15日星期五

第卅八篇 2009年1月15日 (星期五) 吳詩韻傳道

經文:馬太福音廿六章1~30 節

是日金句:

「 我實在告訴你們,普天之下,無論在甚麼地方傳這福音,也要述說這女人所行的,作個紀念。」(太廿六章十三節)


我的心得:

今日當你思想兩者(膏耶穌的女人與猶大)對你有何反省?
  • 思想甚麼原因讓你仍然跟隨耶穌?
  • 牧者心得:

    這「女人以油膏耶穌」的事件發生在曾蒙耶穌醫治痲瘋病的西門家裏,這件事在四福音書均記載。本章同時出現兩位人物和事件是直得我們留意的。有一個女人用了相等於三十塊錢香油膏耶穌(馬可和約翰指明三十兩銀子的價值,這約是一個人一年所得的工資);有一個門徒用三十塊錢賣了耶穌。

    我會想他們曾是同樣跟隨過、目擊過耶穌所作的事情,並且認清他是神的兒子,何解最終他們對耶穌的回應是那麼不一樣呢?他們豈不是曾經愛耶穌的人嗎?你會否也有同感呢?反問自己會是那類人呢?會否在忙碌的生活中漸漸對耶穌變得冷淡呢?不知不覺將耶穌賣了給世界與衪终斷了關係。還是仍然保持與耶穌相愛的關係呢?經上記載這女人的愛心、信心以及捨己的行動,毫無保留地奉獻自己給主耶穌。她確是我們學效的榜樣,所以耶穌說當福音傳到任何地方,都要述說這女人所行的,作個紀念(v 19)。

    你願意學效她的榜樣毫無保留地愛耶穌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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