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1月20日星期三

第四十一篇 2010年1月19日(星期二) 駱家欣傳道

經文:太廿七1-26

是日金句
「所以,你們該效法上帝,好像蒙慈愛的兒女一樣。也要憑愛心行事,正如基督愛我們,為我們捨了自己……」(弗五1-2上)

我的心得

  1. 我們不要成為忘本的人,要報答基督的愛。
  2. 我們可以如何報答主愛?
  3. 我們怎樣可以在生活中實踐基督捨己的愛呢?

牧者心得

每次讀到無罪的主耶穌,為我們的罪被捉拿、出賣、誣告、受審、被釘、受死等等的經文,都自然地蓋上眼睛,用心想像一幕幕的景象,一刻就深深到感受基督那份捨己、無條件的愛。1-26節經文中,記述了耶穌受審的經過﹕

一幕幕我看到的是「主耶穌的待遇」﹕
  • 宗教領袖們反對祂(1~2節)
  • 猶大(門徒)出賣祂(3~10節)
  • 羅馬政權不顧祂(11~26節)
一幕幕我看到的是「君王在人面前接受死的審判」﹕
主轉折地被交給巡撫的原因是公會根本沒有權執行死刑(1~2節)
猶大的結局表明了耶穌根本是無罪的,但祂卻為罪人擔起了代價(3~10節)
因祂被定死罪,本來的死囚也得以釋放(11~26節)
當你閉上眼睛,你看到甚麼?你的心感受又如何?當天人是如何對待愛他們的主?或許他們所言所行,真的如主所說的「他們所作的,他們不曉得。」但如今你不但認識主為你所作的,也經歷過祂的愛、能力、保守和帶領。你已經不再是「不曉得」,「不曉得」不能再成為你的藉口了。你會如何報答神對你的愛? 你又會如何在地上學像基督,行出那捨己的愛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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