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1月1日星期五

第廿五篇 2009年12月31日(星期四)程添昇傳道

經文:太十七14-十八14

是日金句
「我實在告訴你們,你們若不回轉,變成小孩子的樣式,斷不得進天國。」(太十八3)

我的心得
  1. 你願意為其他人付出代價嗎?
  2. 你看到別人的需要嗎?

牧者心得

每一個人都有需要,我們都想其他人先滿足我們的需要。如果每一個人都只想人滿足自己為先,那誰人去付出呢?然而,愛是代表要付出。神愛世人,所以祂賜下他的愛子給我們。當門徒問耶穌為何不能將鬼趕出,祂的答案除了信心小,還有禱告禁食,禁食是一個付出。耶穌為了不絆倒人,他付出銀錢納稅。之後,耶穌的講論更推前一步。絆倒人的事是免不了,但祂叫我們不要做絆倒人的那個人。因此,耶穌提出什麼部位絆倒自己,就砍下來不要。因為失去手腳事小,失去永生事大。當然,耶穌不是要我們砍手砍腳,而是要看重生命。為著人生命得救的原故,我們需要放底自己。
我們為了得著人的生命,我們有些事是不去做的。「你們都不要使他跌倒;就好像我凡事都叫眾人喜歡,不求自己的益處,只求眾人的益處,叫他們得救。」(林前十32-33)保羅正正說出為了叫弟兄得救,他做任何事都不求自己益處。弟兄姊妹,不求自己的益處是要犧牲。教會作為基督的身體,各部位是互相連結,我們是牽一髮動全身。我們要去看見別人需要,互相幫助一同進入永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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