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1月26日星期二

第三篇 2010年1月26日星期二 陸張潔明牧師

經文:可二1-22



是日金句

「惟把新酒裝在新皮袋裡。」(可二22)

我的心得


在屬靈的事上,我是固步自封,還是不斷前進?


牧者心得


今天的經文提到三件事:醫治癱子(vv.1-12)、呼召利未(vv.13-17)以及論禁食(vv.18-20),21和22節是總結。三件事皆環繞著一個主題──罪。


耶穌對癱子說出的第一句話:「小子,你的罪赦了。」耶穌更進一步明言:「人子在地上有赦罪的權柄。」耶穌能赦免人的罪。


在利未家中作客的耶穌,對看不過眼的宗教人士說:「我來本不是召義人,乃是召罪人。」耶穌是為罪人來的。


在舊約聖經裡,唯一規定要守的正規禁食日子是贖罪日(參利十六29-30);因此,律法上的禁食原是為了處理罪。當被問及為何不禁食,耶穌給的理由是「新郎同在」;耶穌能幫助人處理罪。


耶穌藉此表明祂就是神,祂來到世上,為要救人脫離罪;這嶄新的觀念,惟有願意被神更新的人才能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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