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8月26日星期二

第四十一篇 2008年8月26日(星期二)陳智聰傳道

經文:耶四十一

是日金句:
「這些人埋伏,是為自流己血;蹲伏,是為自害己命。凡貪戀財利的,所行之路,都是如此;這貪戀之心,乃奪去得財者之命。」(箴一18-19)

我的讀經心得:
  • 以實瑪利做了甚麼惡行?有沒有人知道?
  • 但以實瑪利最終的結果怎樣?

牧者心得:


以實瑪利帶著十個人,殺害了巴比倫王所立為全地省長的基大利。雖然基大利不是一個好人,但以實瑪利的所作所為也不見得是正義。他除了殺害基大利外,還用計殺害一些去耶和華殿敬拜的人。他的惡行表面看來是無人知道(參考:耶四十一4),但他的惡行卻因為他的貪念而暴光了。(耶四十一8-10)記載,他因為貪圖別人的大麥、小麥、油、和蜜,沒有殺害受害人中的其中十個人,但卻因此使他的惡行被加利亞的兒子約哈難和跟隨的眾軍長知道。


最終以實瑪利和約哈難爭戰,並因戰敗而一無所有。他所擄去的人也轉身歸向了約哈難。一個人雖然可用詭計得到表面的勝利,但因為這種人本身的貪念(品格上有問題),這種人卻最終被自己的惡行所害,一無所有。故此,一個人的品格真是比他能夠用甚麼方法去得到甚麼東西重要得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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