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8月16日星期六

第卅二篇 2008815日(星期五) 林惠欣傳道

經文:耶利米書卅二章


是日金句

「我是耶和華,是凡有血氣者的神,豈有我難成的事嗎?」(耶卅二27)

我的心得

  1. 神為甚麼要耶利米在亞拿突買地?

  2. 神應許猶大國將來會怎樣呢?


牧者心得


神要耶利米在亞拿突買地,可說是一種應許,應許猶大的復興,讓猶大百姓帶來盼望。當耶利米完成神所交付他的事後,他便向神禱告,因為耶利米知道神的審判將要來到,及外患仍舊威脅著他們。但耶利米並沒有因此對神失去信心,反倒更堅定的相信「在神沒有難成的事」(17) 在我們日常生活中,很多時我們面對的環境是很艱難,是我們無法想像的,但我們有沒有像耶利米般對神的信心呢?堅信「在神沒有難成的事」呢?


當耶利米在16-25節向神禱告,堅信「在神沒有難成的事」後,在27節神回答說「豈有我難成的事麼?」雖然猶大國的慘況是不能改變,但神在36-44節中應許他們必重歸故土。神的應許是不會落空的,在我們人生每一個難關中堅定的相信「在神沒有難成的事」,相信神是會陪伴我們走過我們人生中每一個難關,看似是不能改變的事實,但緊記有神與我們一起,沒有難成的事。讓我們學習緊緊的跟隨神、相信神,因為「在神沒有難成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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