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8月14日星期四

第卅一篇 2008年08月14日(星期四) 方國成傳道

經文:耶卅一章


是日金句

「耶和華說:「那些日子以後,我與以色列家所立的約乃是這樣:我要將我的律法放在他們裏面,寫在他們心上。我要作他們的 神,他們要作我的子民。」(耶卅一33


我的讀經心得:

1. 神與以色列家所立的新約是怎樣的?

2. 耶利米蒙神啟示新約,你認為是甚麼原因?

3. 你是真實地活出新約的含意嗎?


牧者心得

在安定的日子講生命要回轉的警告,在遭難的日子講必然復興的信息,大部份人聽到都會感到不舒服。然而,神為何要如此呢?因為從之前的經文我們知道,神厭惡只為博取一時的掌聲,神厭惡人虛假的宗教生活,神憎惡表裡不一致的敬虔外表,神憎惡祂子民受惡者蒙蔽活在罪中之樂的黑暗生活。

神真正期望的是甚麼呢?就是人真實的回轉,誠如v.18~19所言:「我聽見以法蓮為自己悲歎說:你責罰我,我便受責罰,像不慣負軛的牛犢一樣。求你使我回轉,我便回轉,因為你是耶和華我的 神。我回轉以後就真正懊悔;受教以後就拍腿歎息;我因擔當幼年的凌辱就抱愧蒙羞。」不慣負軛的牛犢意即未受過訓練的小牛,需要一段時間習慣了負軛,才能開始為主人效力。就好像我們雖然認識神,但是若果我們的心思未接受神話語的訓練,我們是難以明白神的真正心意,我們是難以活出蒙召的生活標準,也難以為自己的罪懊悔。

故此,耶利米在耶路撒冷被圍攻得最危急的時候,蒙神光照,神啟示將與祂的子民另立新約:v.33耶和華說:「那些日子以後,我與以色列家所立的約乃是這樣:我要將我的律法放在他們裏面,寫在他們心上。我要作他們的 神,他們要作我的子民。」因為新約是屬靈的;是寫在人的心上,所以:v.34的意思是;藉著耶穌基督作為我們的中保,祂以重價買贖我們,使我們能夠個人與神建立親密的關係,彼此認識,彼此相交,以致活出蒙召的生活方式。有聖靈住在我們裡面,使我們知罪,以致我們願意真實的悔改、在行為與態度上返回光明的路上行,正如約壹一5~9:「神就是光,在他亳無黑暗。這是我們從主所聽見、又報給你們的信息。我們若說是與 神相交,卻仍在黑暗裡行,就是說謊話,不行真理了。我們若在光明中行,如同 神在光明中,就彼此相交,他兒子耶穌的血也洗淨我們一切的罪。我們若說自己無罪,便是自欺,真理不在我們心裡了。我們若認自己的罪, 神是信實的,是公義的,必要赦免我們的罪,洗淨我們一切的不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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