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2月19日星期五

第廿一篇 2010年2月16日(星期二)駱家欣傳道

經文:馬可福音十一章 27節至十二章17節

金句: ……匠人所棄的石頭,已作了房角的頭塊石頭。這是主所做的,在我們眼中看為希奇…… (可12:10-11)

我的心得

人常常說要不斷增值,在屬靈生命上我們有否也有「不斷增值」的態度,渴望不斷成長改變,變得更成熟呢?
你對屬靈長輩、弟兄姊妹友善的提醒和忠告有何反應呢?

牧者心得
十二章起首講述了關於兇惡園戶的比喻,耶穌把自己比喻作葡萄園的主人,葡萄園就是人生命範疇的種種。主人把葡萄園租給園戶,就像神把世界交給屬神的我們管理一樣,但是主權仍然是屬於神自己的。因著神對我們的愛,祂樂意給我們自由意志來經營我們的人生。
租戶須有權亦須有責,我們也一樣。我們有自由意志選擇作人生不同的決定,享受和經歷神的豐盛和保護,但同時我們也要對神負責,我們須有生命成熟的表現。這是神對我們的要求,這就是「到時候當納果子」的意思。
信耶穌,不只是決志一刻的事情。跟從主的路,我們應當努力的學習成長,脫離舊日生命被罪纏繞的景況。要學習成長,要生命改變當然不容易,也不是一刻就學會的事,需要神的加力,讓我們自己有足夠決心和堅持。神重視的是我們渴望成長的生命態度,這態度會驅使我們不斷努力和進步,不願停留。經文v.10-12說到,園的主人再三打發僕人前去租戶那裡。這裡表達到神對人不負責任的表現,不斷寬容忍耐,一次又一次給我們機會。在我們的信仰經驗中,聖靈會不時來提醒我們,藉著神的話、弟兄姊妹的提點,我們總有不少機會為自己做錯的事,再次回頭選擇、或是改變。重要的是,我們有否重視神給我們的提醒,有否立刻的求神加力讓我們離開那些不合神心意的東西呢?
神對人的悖逆的回應終有極限,神為愛的原故差遣祂的愛子,卻被人殺害。神給當時的群眾、祭司長和文士一個的回答和挑戰,也就是今天給我們的挑戰﹕你今天的選擇是棄祂或靠祂 (v.10)若是棄絕祂,人無論如何『匠』心獨運,仍不得建造;若是依靠祂,人雖無能,但主必親自建造。

沒有留言: